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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教字[2010]2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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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教字[2010]26号.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阿教字[2010]26号
关于印发《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
2010年学校行风建设责任状评估细则》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学校,旗直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教研室、仪器站,核算中心,资助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现将《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2010年学校行风建设责任状评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
二0一0年三月二日
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
2010年学校行风建设责任状评估细则
为了促进全旗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中,逐步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办人民满意教育,依据《二O一0年学校行风建设责任状》,制定本评估细则。
本评估细则满分为100分,其中过程评估为30分,终结评估为70分。
一、评估的对象
评估的对象是:全旗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评估的基本方法、步骤和结果使用
1、评估的基本方法
(1)过程评估。包括:平时记载、各种检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
(2)终结评估。包括:查看档案、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
2、评估的步骤。过程评估是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以平时记载、工作检查情况、确认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为依据。终结评估是在年末进行的,按评估内容,进行全面评估,每年一次。
3、评估结果的使用
(1)《学校行风建设责任状》内容,是《学校重点工作责任状》的一个组成部分,评估结果纳入对学校工作的综合评估。
(2)评估结果是评选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
依据。
(3)对于学校和教师个人的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推销教辅资料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责任,和职称评聘、评优、评模、绩效工资等挂钩。
三、评估细则
(一)过程评估(30分)
依据平时记载、各种检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对各单位进行分类排队,确定等级,一等记30分,二等记24分,三等记18分,四等记12分。
(二)终结评估(70分)
1、上级下发文件档案。(4分)
上级下发文件齐全,单独装订且装订规范。
2、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4分)
(1)聘请行风监督员,每年对监督员队伍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监督员的结构合理。(2分)
(2)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2分)
3、规范教育收费(10分)
(1)按收费许可证项目及标准发通知单收取各项费用。
(2分)
(2)无乱收费现象。(4分)
(3)禁止征订《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用书目录》以外的书籍,禁止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教辅用书及其它物品。幼儿园、高中严格按政策征订学生用书。(4分)
4、按政策落实好学生补助资金和助学金(4分)
(1)按政策确定享受各种补助的学生。(2分)
(2)按时足额发放各种补助费助学金。(2分)
5、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4分)
教师教育方法科学合理,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6、杜绝教学不正之风(8分)
(1)教师在课堂提问、处理作业、安排座位、任用班干部、评选先进、参加活动等方面,公平公正,一视同仁。(2分)
(2)不示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或家长送礼。(2分)
(3)不歧视后进生。(2分)
(4)无向学生推销、变相推销或示意购买教辅资料、学具等现象。(2分)
7、禁止学校和教师个人违规办班补课(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