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局
2016年9月30日发布
BSZN- 1014500—2016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在牟定县境内从事科学研究,需要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国内单位和个人。
二、审批条件
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1、地域:省级自然保护区;
2、从事活动:科学研究、教学实习、考察等;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4、主要科研人员熟悉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的野生动植物相关知识。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江川区林业局林政股
地址:江川区大街街道文祥街1号
四、申请材料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纸质/电
子文件
  份数
新办
1
拟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单位或个人申请文件
原件
纸质
1
√
2
加入自然保护区活动的日程安排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
3
进入自然保护区活动的人员名单
原件
纸质
1
√
4
是否采集野生动、植物标本,如需采集,提交采集标本的清单
复印件
纸质
1
√
5
在自然保护区活动范围示意图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