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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宣传咨询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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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7 宣传咨询规范
宣传咨询规范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通过多种途径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的包括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的宣传咨询、问题解答、培训辅导等服务的规范,包括4 项10 个事项。其中地税部门办理的纳税人依申请服务事项共5项。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5项):
—193 税收政策宣传
—194 办税流程宣传
—200 电话咨询
—201 互联网咨询
—202 面对面咨询
日常宣传
—193 税收政策宣传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及解读进行宣传。
Ø 县级业务;市级业务;省级业务。
【基本规范】
(1)省、市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县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发布税收政策文件及解读并及时更新维护。
(2)省、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宣传资料,并及时将本级制作和上级下发的宣传资料发放至下一级税务机关,县税务机关1 个工作日内将接收的宣传资料通过办税服务厅发放。
—194 办税流程宣传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对涉税事项的办理渠道、报送资料、办理程序、办理方法等进行宣传。
Ø 县级业务;市级业务;省级业务。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纳税服务部门接收业务主管部门或上级纳税服务部门提供的办税流程相关资料。无需补充说明的,于接收当日进入对外发布核准环节;需要补充说明的,由纳税服务部门商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2)纳税服务部门于接收后1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外发布核准。
(3)收到经发布核准的资料后1 个工作日内,省、市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县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发布办税流程宣传资料并及时更新维护。
(4)省、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宣传资料,并及时将本级制作和上级下发的宣传资料发放至下一级税务机关,县税务机关1 个工作日内将接收的宣传资料通过办税服务厅发放。
纳税咨询
—200 电话咨询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通过对外公开的咨询服务电话解答公众和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
Ø 县级业务;市级业务;省级业务。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县税务机关对外公开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提供涉税咨询服务。
(2)省税务机关开通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提供涉税咨询服务。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工作时间与当地税务机关工作时间一致,包括上线准备时间和人工服务时间。上线准备时间最多为30 分钟。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全天提供自动语音服务。
(3)提供咨询服务时应使用规范用语,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接通人工咨询服务前须播报免责条款和咨询服务人员工号。
(4)不能即时答复的涉税问题,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