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洛阳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总要求,通过先行先试,找准重点、突破难点,探索改进当前垃圾收运体系、制定科学的分类办法,为确定垃圾分类收集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提供支撑性依据。
二、试点范围
经研究,确定陆浑水库小区和创展水岸贵都小区作为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
三、分类原则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垃圾分类收集以控制水分作为分类示范的优先选择的要求,结合我区垃圾特性,试点阶段遵循“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垃圾分为四类:
(一)可回收垃圾。即:垃圾中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包括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织物和瓶罐等。
(二)干(湿)垃圾。即:干垃圾指不包含水分和不易腐烂的垃圾,主要是可回收垃圾和庭院清扫垃圾;湿垃圾指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腐烂的垃圾,如果皮、剩饭剩菜和各类食品、肉制品。
(三)有害垃圾。即: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如废电池、油漆、灯管、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
(四)装潢垃圾。即:装修、装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四、设施设置
(一)收集容器:干(湿)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统一设置为桶装容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颜色区分垃圾种类。干垃圾收集桶为蓝色,湿垃圾收集桶为绿色,有害垃圾收集桶为红色,其中干垃圾、有害垃圾和湿垃圾桶容积均为240升。
(二)设置标准:原则上每24户设1个湿垃圾收集桶,48户设1个干垃圾收集桶,每栋楼设1个有害垃圾收集桶。小区设1处居民装潢垃圾收集场所,设车载式垃圾收集箱,箱体承载量达到3吨以上。
五、技术要求
(一)分类投放。居民在家中将产生的垃圾实行袋装分类。可回收垃圾由居民自行收集处置,不愿意处置的可作为干垃圾投放;干、湿垃圾分类袋装后,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应单独投放至设置的垃圾容器;装潢垃圾由产生人装运至车载式垃圾收集箱内。
(二)分类收运。干、湿垃圾收运由所在单位物业安排专人负责或委托环卫专业队伍收运。干垃圾在收运之前,应组织人员进行分拣,分拣后的干垃圾随湿垃圾一起收运,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容器贮满后,收运至环境保护部门;装潢垃圾箱满后,由物业通知辖区环卫部门,环卫部门按照建筑垃圾管理有关规定,实施有偿清运。收运过程应做到箱满即走、车走地净。
(三)分类处置。干、湿垃圾经中转后进入市区无害化处理场卫生填埋;装潢垃圾进入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厂;有害有毒垃圾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规范处置。
六、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区管委会成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田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杜倩(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长)
杨朝晖(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
徐珍(区城市监察管理局书记)
安志军(孙旗屯乡政府副乡长)
司马强(辛店镇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王金娈(区城市监察管理局房管所所长)
修鹏(区城市监察管理局环卫科科长)
张献伟(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社区处副处长)
杨保国(创业路社区主任)
牛承爽(创业路社区合欢路工作站站长)
芙吉瞬(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