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营业税法
■考情分析
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
2011年
2分
1分
2分
1分
6分
2010年
1分
1分
6分
—
8分
2009年
1分
5分
—
■本章重点与难点
境内与境外劳务、税目与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特别是几个主要经营业务计税依据的确定)、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税务处理、税额计算、减免税项目、时间地点。
■本章内容精讲
一、境内与境外劳务
特别注意:转让的无形资产、保险劳务
(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通信服务(包括国际间通话服务、移动电话国际漫游服务、移动电话国际互联网服务、国际间短信互通服务、国
际间彩信互通服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是指:①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②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③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
二、税目、税率(掌握)
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例税率。税目税率表如下:
税目
征收范围中特别关注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远洋运输(程租、期租业务)、航空运输企业(湿租业务)、公路经营
3%
二、建筑业
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征税范围
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
3%
五、文化体育业
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等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
全部,新增第11、12项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5%
九、销售不动产
,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5%
三、计税依据(掌握)
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
计税营业额:全额计税、差额计税、组价计税
(一)交通运输业
(二)建筑业——总包与分包的余额计税
: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税目
各税目应纳税额
建筑业的营业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3%
组价=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3%)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
应纳税额=销售价格×5%
(三)金融保险业
(四)邮电通信业
(五)文化体育业
(六)娱乐业
(七)服务业:旅游业、广告代理业
(八)销售不动产
:出售购买5年以内的住房,按销售额全额计缴营业税;出售购买5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免营业税;出售购买5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按销售额减去购入价后的差额计缴营业税。
(九)其他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五、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掌握)
(一)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
经营行为
税务处理
:
既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某一项销售行为
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
以经营营业税应税劳务为主,交营业税
:
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经营非应税(即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与劳务
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
(1)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
(2)未分别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二)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
: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征税问题
自2011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六、税收优惠(熟悉)
(一)起征点
营业税的起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