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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目录
一、民主管理制度
1、村(财)务管理和公开制度……………………1
2、村民代表会议制度………………………………10
3、村干部补贴标准…………………………………14
4、误工标准…………………………………………14
5、村规民约…………………………………………15
6、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20
7、招投标管理制度…………………………………22
8、村级组织印章使用管理制度……………………36
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8
10、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31
1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制度…………………33
12、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37
二、民主管理流程
1、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六步工作流程…………41
2、财务审批流程……………………………………42
村(财)务管理和公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村(财)务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会计实行委托代理制及财务电算化。村会计核算工作委托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代理。
第三条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第四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接受乡农经站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与人员组成
第五条村财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管理办公室,配备财务负责人(审批人)、助理会计(村文书)、出纳员和实物保管员各一名,具体负责村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村助理会计,负责本村文书工作。村帐乡代管办公室负责村委托代办的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第七条村财务负责人由民主选举产生,负责村财务管理和财务审批工作。
第八条村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监督小组人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组长由村两委在推选产生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中提名,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九条村助理会计的任职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第十条村财会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村主要干部及其近亲不得担任财务人员。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村集体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货币资金由村出纳保管,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保管。
第十二条村集体货币资金采用专户管理,在信用社开一专户,并实行印鉴支取,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村出纳员不得超限额(限额1000元以下)存放现金,超出限额的要及时存入信用社。严禁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私自出借村集体资金,一经发现,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倍计收利息外,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因公外出向村集体预支的款项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到回村后三天内与村结清帐款。因工作需要须代办现金收付业务的,须在代办业务结束后三天内与村结清帐款。
第四章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四条村级财务实行“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由村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
第十五条审批限额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预算内(如专项工程等)开支,由财务负责人按合同或有关决议直接审批。预算外一次(项)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村财务负责人签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须有会议决定记录),再由财务负责人签批,其中5000元以上生产性支出、2000元以上非生产性支出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附会议记录),再由财务负责人签批。
第十六条支出票据必须要素齐全,写明用途、并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审批人批准。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凭证,村出纳应拒绝付款,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应拒绝加盖审核监督章。
第十七条村集体的各类有价证券由村出纳保管,并建立“票证登记簿”进行登记。
第十八条村集体的收款事项,均须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向乡农经站购领),由村出纳填开和保管,严禁使用其它收款收据。
第十九条严禁使用“白条子”,对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取得原始凭证的支出,一律由经手人到村出纳处填开县统一印制的领款凭单。村级财务负责人对“白条子”应拒绝审批,村出纳员应拒绝付款。
第二十条按乡农经站规定的结算日期,村出纳应将审核后的收支单据,填制好现金存款结报单,报送乡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审核记帐。
第六章承包合同管理和误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村合作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体资产的发包和租赁工作。
第二十二条村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等,须经村集体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同时要签订好书面合同,并由乡农经站进行签证。
第二十三条土地经营权的转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