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5年第四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运用科学的激励机制,激活经营及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饭店经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原则: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确保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考核对象、内容、标准及奖惩办法
第三条考核对象:酒店各部门
考核内容:分别考核各相关部门的经营收入,账款回收率,消耗费用。即:销售部:考核客房收入、餐饮收入、帐款回收率;餐饮部:考核餐饮收入,毛利率;客房部:考核客房收入,服务用品消耗率,前厅部:考核散客收入;娱乐部:考核娱乐收入;工程部:考核能源消耗费用
考核标准:各经营部门的考核标准以同期实际完成数为考核目标。即:
营销部考核目标: 11月客房收入51万元,餐饮收入38万元;12月客房收入59万元,餐饮收入44万元。
客房部考核目标:11月收入51万,12月收入59万。
餐饮部考核目标:11月收入38万,12月收入44万。
前厅部考核目标:,。
五楼会所考核目标:,。
工程部考核目标:11月能源消耗费用13万元,12月能源消耗费用15万元。
第五条奖惩办法:对各经营部门超考核目标的按超额部分的一定比例计奖,奖励上不封顶,对未完成考核的按一定比例扣减工资。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不含收银)安全部,按一线经营部门的实际平均奖惩额的80%兑现奖惩。财务部收银按一线经营部门的实际平均奖惩水平兑现奖惩。
第三章考核办法及程序
实行酒店考核部门,部门考核主管级以上员工,分月考核,次月兑现,酒店按本办法考核部门,部门原则上按系数分配考核,系数定额如下(,,)也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分配办法,部门内部考核方案必须报酒店批准后执行。
考核机构:酒店成立量化考核小组,负责酒店的量化考核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组员:人力资源部总监,财务经理。
第四章附则
本办法由总经理以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各部门实施。
本办法一经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做调整,必须经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如年度内出现重大投诉及安全事故,由总经理对其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部门或员工对饭店做出重大贡献的由总经理依据饭店单项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本办法从二零零五年月实施,由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二零零五年度量化考核责任书
责任部门:营销部
考核目标: 1、11月份客房收入51万元,餐饮收入38万元。
2、12月份客房收入59万元,餐饮收入44万元。
3、账款回收率月不低于85%,回收率季度不低于95%。
奖惩办法:营销部核定基本工资15050元,实行奖金与销售额挂钩的分配办法,奖金按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计提。完成当月收入
任务的100%可以全额发放基本工资。超额完成当月客房任务的按超额部分的4%提奖,完不成任务的按差额的3%倒扣基本工资;超额完成当月餐饮任务的按超额部分的3%提奖,完不成任务的按差额的2%倒扣基本工资。
营销部每月销售收入到账率按财务部次月末统计数字为准,(不含抵帐消费金额部分)到账率低于85%(月度)95%(季度)时每降低5个百分点(不足5个百分点按5个百分点考核),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