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解读
《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了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为契机,以实现创新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为目的,将进一步加快我省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步伐,全面发挥自主创新作为广东转型升级核心推动力的作用。
解读一:为什么要制定《行动计划》?
环境是一切生物体得以孕育发展的支撑条件,也是一切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依靠先行一步的政策优势,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吸引了各类资金来粤投资创业,发展成为举世瞩目的经济大省。进入21世纪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全国大开放格局下,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竞争也已由过去的要素差异化竞争转为环境优质化竞争。因此,我们在继续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必须更加积极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包括人才在内的全球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向广东汇聚,让全社会的创新资源更加自由地迸发活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我省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傍“资本大款”向傍“科技大款”转变。《行动计划》列出了如何营造开放包容、活力迸发、高效规范、功能完善的广东特色创新环境的行动举措,将为未来我省争当自主创新与科学发展排头兵,全面参与国际科技与产业合作竞争的强大推手。
积极改善创新环境,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创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内容。积极改善创新环境,也是完善市场机制、弥补市场失灵,强化政府作为创新“守夜人”和“服务生”角色的现实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汪洋书记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在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也特别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广东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企业为主体创新地位和打造区域创新体系三大主体,实施目的就是为了让各级各部门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改善创新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为全省开展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行动计划》的出台,将为我省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起到具体推动作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行动计划》的制定也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计划起草之前,由陈云贤副省长任组长的“改善创新环境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深入到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单位一线开展调研,全面掌握了省内外创新环境的各种一手材料,并结合当前我省的阶段性省情变化特征,从政府如何当好创新主体“守夜人”的角度抓住整个《行动计划》逻辑起点。在科技成为广东发展“第一引擎”之际,《行动计划》将有助于全面改善创新环境,健全创新政策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加快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科技创新与创新环境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生动格局,推动广东成为各类创新主体创新的沃土、创业的热土、创富的乐土。
解读二:框架体系科学完善、重要措施软硬兼备
《行动计划》坚持把改善创新环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高度重视总体设计、统筹规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