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建农村社会资本的路径选择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与建立在以社会关系网络为载体的公民间的信任、互惠和合作等维度上的农村社会资本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有利于重建农村社会资本,而农村社会资本的重建又可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社会资本;路径选择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从对国内外有关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梳理中,我们发现,体现在以社会关系网络为载体的公民间的信任、互惠和合作等维度上的社会资本与新农村建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中国农村社会资本面临着匮乏的状况。为此,本文着重探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如何针对中国农村社会资本存量匮乏的状况重建农村社会资本的相关问题。
一、社会资本概念和理论的缘起
20世纪70年代后期,经济学家洛瑞从社会结构资源对经济活动影响的角度出发,首次提出了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相对应的一个崭新的理论概念——社会资本。洛瑞虽然使用了社会资本这一概念,但他并没有对此进行系统研究,因而也就没有引起学界的重视。
1980年,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正式提出了“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并把它界定为“社会资本是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种持久性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关系的网络或换句话说,这一网络是同某个团体的会员制相联系的,它从集体性拥有的资本的角度为每个会员提供支持,提供为他们赢得声望的‘凭证’,而对于声望则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1]布迪厄对社会资本概念作了社会学的解释,开创了社会学也能研究资本的先河,从而使社会学和经济学有了进行对话的可能。但是,这种解释仅仅将社会资本局限于网络这一种形式,缩小了社会资本这一范畴的理论内涵。在此基础上,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从学理上对社会资本给予了全面的界定和分析。科尔曼从功能角度将社会资本界定为:“社会资本是根据其功能定义的。它不是某种单独的实体,而是具有各种形式的不同实体。其共同特征有两个:它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各个要素所组成;它们为结构内部的个人行动提供便利。和其它形式的资本一样,社会资本是生产性的,是否拥有社会资本,决定了人们是否可能实现某些既定目标。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一样,社会资本并非可以完全替代,只是对某些特殊的活动而言,它可以被替代。为某种行动提供便利条件的特定社会资本,对其他行动可能无用,甚至有害。与其他形式的资本不同,社会资本存在于人际关系之中,它既不依附于独立的个人,也不存在于物质生产的过程之中。”[2]然而,科尔曼从功能的角度来界定社会资本,这如同用其结果给社会现象下定义一样,混淆了前项和后项。我们知道,不同的前项可能导致同样的结果,或者说,同样的前项在不同的条件下可能有不同的结果。不幸的是,许多研究者都错误地认为,社会资本可以从其结果来理解,或者认为社会资本总是导致“生产性”结果,即社会资本总是起积极作用,而忽略了社会资本也会带来“破坏性”结果,即社会资本也会带来负面影响。美国学者亚历山德罗·波茨正是持着对科尔曼的批判态度来界定社会资本的。他指出:“社会资本指的是,处在网络或更广泛的社会结构中的个人动员稀有资源的能力。”[3]正是由于侧重从网络的功能意义上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