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法制新闻报道的思考
【摘要】社会的飞速发展强化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新闻报道也就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由此,新闻媒体对法制新闻报道的重视度变得越来越高,法制类报刊群体和法制类电视栏目报道的崛起取得了巨大的社会传播效果。但是,在法制新闻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法制新闻的优化与进步,阻碍了法制新闻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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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制新闻;报道;传播;对策
法制新闻报道是新闻报道的一种,是专业型的新闻报道。对于法制新闻报道概念的界定,很多学者都给予了归纳和总结,李矗在《法制新闻报道概说》一书中对法制新闻的界定是,“法制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具有为受众及时知晓意义的法制信息”。“法制新闻报道是人们通过声音、文字、图像等手段,对于新近发生的具有为受众及时知晓意义的法制信息的传播。”①法制新闻报道具备法学和新闻学两种学科相交叉的特殊性,将法律的结构和内容按照新闻传播学的传播规律加以排列重组,重组后的法制新闻报道具有鲜明的新闻报道特点。
一、当前我国法制新闻报道存在的问题
“媒体越位”现象较明显。“媒体越位”,指在采访报道中记者和媒体的态度、言语、行为方式及其行为超越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的传播现象。②媒体越位现象表现为媒体凭借着自身强大的舆论导向作用和公众对媒体过度的依赖心理严重影响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媒体越位同时也会干扰正常的司法进程。“媒体越位”所带来的最突出的违背新闻守则的负面现象就是造成“媒体审判”。“媒体审判”使媒体的不公正报道会直接给案件当事人造成不良的社会评价或者伤害他人的隐私权。
“度”把握不当。首先,过于理性,缺失人文关怀。媒体对所报道的法制新闻报道有时过于理性,报道中所采用的词语生硬,态度强硬,所传递的新闻报道虽然符合客观情况,但是,从受众的情感角度出发就缺乏一定的人文关怀,以至于导致新闻报道未能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其次,过于肤浅,缺少深度探讨。法治新闻报道最重要的职责便是肩负起向社会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使命。有些新闻媒体对法制新闻的报道过于肤浅,仅仅是以讲故事的形式将所报道的新闻事件加以概述,整个法制新闻报道更像是一个故事梗概,没有专业的评论和对事件产生、发展、结果的评析。再次,过于教条,缺乏吸引力。法制新闻报道的严肃性很强,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制新闻报道就该以教条化的表现手法面相受众。面对法制新闻事件,普遍都采用单一的说教形式罗列法律条文,宣读普法知识,这样的新闻报道是缺乏吸引力和没有生命力的。其实,法制新闻报道从本质上来讲其可读性是十分大的。合理的安排法治新闻报道的故事性,得当的发挥法制新闻报道的故事性将打败法制新闻报道教条化的法律条文论述。
。法律概念的错用和法律用语的不规范在法制新闻报道中时常可见,这体现了我国的法制新闻报道队伍还需不断地加强自身专业素养的提高。对于法制新闻从业人员来讲,不光要具备新闻学的基本知识,还要具备法学的基本理论修养。
二、改进法制新闻报道策略
,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受众本位”,即以受众为中心来制定媒介定位以及传播原则。任何的新闻报道都是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根本目的的,法制新闻报道作为社会大众的普法工具更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