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土地分配政策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土地流转政策的进程
1955-1978
2008-
2004-2008
1952-1955
1949-1952
1979-2003
土地农民私有、农民独立经营、集中
土地农民私有、集中经营、集中
土地集体所有、共同劳动、集中
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分散
土地集体所有、承包期延长30年、允许流转
土地集体所有、承包期延长至
长期、鼓励流转、加快集中
政策的前提
背景:国家经济发展到达新阶段,城市化迅猛发展,此时要求迫切拉动内需,但中国仍有8-9亿的农民,收入有限,且城乡二元制是的农民被困在土地上,需要新政策解放农民,而国家投入资金有限,需要从土地本身解决。
现状:家庭联产承包,上交及税收存在压力,但承包地块小,难以集约化经营,个体资金有限,缺乏市场,技术,农村保障体系完善,大量农业人口进城打工,导致农田荒废。
另:个别地区实行隐形流转,缺少政策保障,容易被作为非农建设及其他不正当使用。
政策制定
依据: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土地的流转必须遵循三个基本的要求:
一是不能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权
二不能改变农业土地的用途
三是不能损害承包农户的权益
政策内容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改变土地的农用地性质前提下让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的股份合作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让土地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坚持集体所有,把土地产权分解成土地股权、经营权和使用权,让农民拥有股权,集体经济组织掌握土地经营权,土地租佃者享有土地使用权
第一节土地产权政策
一、土地产权概念
产权土地产权
产权是财产权的简称,是以财产为客体的各种权利和这些权利的总和。
土地产权是以土地作为财产客体的各种权利的总和。
二、土地产权的特征
土地产权的
基本特征
是人与物
的关系
,是人对
物的权利
客体有价值
、可占用
不是绝对
的权利
排他性,
边界明晰
权力机构
认证、有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