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篇一:文明施工承诺书
常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承诺书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和强化施工现场
扬尘治理工作,落实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参建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巩固城市长效管理成效。我们就文明施工管理和扬尘治理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项目建立以(主体)施工单位
为总负责、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地保
洁的责任体系。若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在桩基施工时,以(桩基)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其他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桩基施工结束后,土方开挖前建设单位保证及时明确一家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重新签订本承诺书,并牵头做好交接,同时报我站备案。
二、总负责单位的职责管理范围
1、按规定设置围挡,建立门卫制度,设专人管理,实
施封闭施工管理,并对围挡的完好、清洁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2、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沉淀池、排
水设施,配备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场内进出车辆冲洗并建立冲洗台账,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3、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场地采取降尘措施,当场地内
多家单位施工时,对场内公共道路部分实施清扫、保洁,采
取洒水降尘措施。
4、按规定做好现场出入口的门前三包保洁工作。
5、当主体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为总负责单位时,负
责对本工程项目收尾阶段及配套工程施工的文明施工管理。
三、相关单位责任约定
1、本项目确定建设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责
任单位,现场项目负责人同志为第一责任
人。总负责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单位,项目
经理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为现场
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责任单位,项目总监同志为第一责
任人。
2、建设单位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并及时支
付总负责单位相关管理费用为元。
3、总负责单位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足额使用。
4、监理单位对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加强现场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要求总负责单位进行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汇报,总
负责单位不及时整改的,向监督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
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对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到位。
,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查
处
四、具体工作措施
1、施工现场围挡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设置安全、牢固、美观、整洁的围墙(挡),不留有缺口,,其他不得低于
。
2、禁止靠围挡外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3、按规定施工出入口设置符合标准的冲洗台,配备高压冲洗设施,并建立完善的车辆冲洗制度,建立车辆冲洗台帐,确定专人负责保洁,所有车辆的车轮及挡板冲洗干净后,方
可驶出工地。
4、工地出入口处及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并有专人对路面进行清理,必要时租用洗尘车对工地道路以及门口周边较多的粉尘进行清理
5、渣土挖运承发包给具有资质并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承包单位,车辆经过密闭改装并安装GPS系统后使用,并按城管、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时间运行。现场服从文明施工协管员的检查与管理。
6、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