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
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
许可证核发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龙胜县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
告知单
窗口单位:龙胜县林业局
项目名称: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
项目性质: 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
;
,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资质证明等;
,来源于驯养繁殖单位的,同时提交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原件查验)
、药品加工的须提供相关资质。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送达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送达
窗口电话:0773-7511709
投诉电话:0773-7512520、7510685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
办公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龙胜镇体育路5号体育综合楼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