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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1号.doc

上传人:紫岑旖旎 2013/1/1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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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1号.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2006年7月17日深交所发审监管部
特别提示:本备忘录不是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补充解释,仅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供指导。
公司在编制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时,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将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在本期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披露关于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业绩大幅变动。比较基数较小的公司,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上述“业绩大幅变动”,一般是指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或者实现扭亏为盈的情形。本所鼓励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30%以上的公司也进行业绩预告。
上述“比较基数较小”,一般是指下列情形:(1);(2);(3)。
公司在前次定期报告中未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进行预告的,而董事会最新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业绩可能亏损或大幅变动的,应当立即披露业绩预告。
中期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月31日。
公司应在业绩预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预计变动范围,或者盈亏金额预计范围。
本所鼓励公司在业绩预告中以不超过30%的幅度披露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预计变动范围,如上升或下降30-60%、50-70%,或以不超过500万元的幅度披露盈亏金额的预计变动范围,如盈利或亏损1000-1500万元、1200-1600万元。
因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公司应当在业绩预告中做出声明,并披露不确定因素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程度。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是否与此前预计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财务部门应至少每月一次向董事会提交专门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下列较大差异时,应当立即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1)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最新预计盈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最新预计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最新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最新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
(2)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
公司应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最新预计的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动范围,或者最新预计的盈亏金额变动范围。
本所鼓励公司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以不超过30%的幅度披露最新预计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动范围,或以不超过500万元的幅度披露最新预计的盈亏金额变动范围。
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本所鼓励中期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中期业绩快报。
为保证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误差,公司发布的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应当事先经过公司内部审计程序。
公司在披露业绩快报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如果发现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公司应当立即刊登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如果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公司应当在公告中向投资者致歉并披露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
公司于交易日披露年报业绩快报、以临时报告形式在交易日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时,应申请停牌;刊登中报业绩快报、在中报以及季报中进行业绩预告时,可以不申请停牌。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公平信息披露相关事项
2006年10月17日深交所发审监管部
为有效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明确《指引》中的有关内容,现就《指引》有关事项制定本备忘录,请各上市公司遵照执行。
一、承诺书格式、签署名义和方式
。《指引》已对承诺书的必备内容做了规定,但实践发现,各上市公司提供的承诺书标准不一。为此,我所制定了承诺书统一格式(见附件),上市公司原则上不得任意增减条款,确有需要增减条款的,应报我所备案。
。投资者、分析师、新闻记者等特定对象对上市公司进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