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党心民心所向
1978年1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确立了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启了崭新征程。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获表决通过,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40年,逝者如斯夫,加强的是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不变的是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我作为监察队伍最基层的一员,依托各级纪委监委公众号、支部党员讨论等不断学习了解国家监察法的内容、含义,及其从无到有一路走来的深远意义和重大使命。
国家监察法的通过,是党心民心所向。从XX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要求修改行政监察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送交到2900多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手中,3年时光凝聚了党的主张、人民心声、国家意志,是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反腐利器。
国家监察法的释义,是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指南。为帮助大家学习贯彻监察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同步编写了《释义》,对监察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法律条文进行阐释。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读懂国家监察法的同时,深刻认识监察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明白自己的岗位性质和职能职责,做到心中有法、依法执纪、执法自信。如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考试大纲,《释义》就是考试指南、考情分析,格物致知、融会贯通方能交出党和人民都满意的答卷。
国家监察法的施行,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警示。至此,不仅党内监督得到有效加强,党内监督覆盖不到或者不适用于执行党的纪律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补齐了行政监察的短板,真正实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给那些过去常把“我不是党员,管不了我”挂在嘴边的公权利人员敲响了警钟,为反腐败夺取压倒性胜利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
1978年1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确立了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启了崭新征程。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获表决通过,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40年,逝者如斯夫,加强的是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不变的是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我作为监察队伍最基层的一员,依托各级纪委监委公众号、支部党员讨论等不断学习了解国家监察法的内容、含义,及其从无到有一路走来的深远意义和重大使命。
国家监察法的通过,是党心民心所向。从XX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要求修改行政监察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送交到2900多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手中,3年时光凝聚了党的主张、人民心声、国家意志,是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反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