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都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户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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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
办理获得荣誉称号、获科技成果奖人员入户须知
前置条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一)获得荣誉称号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
2、荣誉称号或获奖证明(省委、省政府及部以上单位或成都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称号或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档案管理机关的审档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获科技成果奖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
2、科技成果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自然科学由市科技局出具,社会科学由市人事局出具)(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①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配偶系无职业的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配偶系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并出具《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本市(二十个区(市)县范围内)集体户办理户口迁移时,请出具集体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准备1寸证件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
成都市公安局
办理有突出贡献、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入户须知
前置条件: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一)有突出贡献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
2、有突出贡献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①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配偶系无职业的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配偶系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并出具《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二)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入户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
2、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市科技局出具)(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①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配偶系无职业的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配偶系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并出具《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本市(二十个区(市)县范围内)集体户办理户口迁移时,请出具集体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准备1寸证件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
成都市公安局
办理本市急需人员入户须知
前置条件:经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
2、市级相关部门公告、招录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公务员、管理人员由市人事局出具,其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①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配偶系无职业的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配偶系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并出具《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本市(二十个区(市)县范围内)集体户办理户口迁移时,请出具集体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准备1寸证件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
成都市公安局
办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入户须知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