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乳源瑶族自治县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社区(乡镇)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环境和行为因素的变化,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成为影响我国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为落实医改任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县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开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9〕121号)、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0〕82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韶关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社区(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卫办〔2011〕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示范社区(乡镇)建设任务
以乳城镇(源峰社区)和一六镇作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试点。
二、工作目标
(一)依托县医改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实现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防控和65岁以上老年人口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县慢病站定期为示范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规范开展慢性病监测、干预和评估,不断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高危人群、患者和65年以上老年人生活方式干预的技术指导,提高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健康行为形成率。提高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和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的规范化管理率。提高服务对象的依从意识和健康保健技能。
(四)探索我县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以慢性病防控为突破口,以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为主要手段,建立有效、可行和规范的综合干预模式,缓解慢性病患者的临床症状,减少严重并发症发生,提高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
三、主要指标
(一)示范点辖区内医疗机构落实35岁及以上就诊者首诊测血压制度,2011年适龄对象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5%(源峰社区居民由县人民医院负责落实)。
(二)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和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2011年健康管理对象健康档案建档率在90%以上。
(三)每年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和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和4次随访;到2011年底,高血压患者管理率≥50%,糖尿病患者管理率≥50%。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6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
(四)到2011年底,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35%,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30%;管理人群高血压控制率≥30%,管理人群糖尿病控制率≥25%。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40%。
(五)知识知晓率:示范区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
(六)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四、工作内容
(一)收集基础资料,开展慢性病相关社区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