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院新旧会计制度对比探析
【摘要】为配合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适应新时期医院发展需要,2010年12月31日,财政部与卫生部颁布了新一代《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对沿用已久的医院会计制度进行了较大改变。本文通过对医院新旧会计制度的对比,对新《医院会计制度》进行深度解读。
【关键词】医院会计制度医院会计管理新旧对比
近年来,医疗体制改革日益深入,国家财政拨款已从全面支持医院转而主要支持卫生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不仅范围大大缩小,而且财政拨款力度也大大降低,医院要实现生存与发展,必须更多地依赖医院服务水平的提升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显得更加突出。在此情况下,从1998年开始实行的医院会计制度越来越人难以适应现实需要,为适应新时期医院发展需要,卫生部于2010年12月31日颁布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对新旧两代《医院会计制度》进行对比,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医院会计制度》,推动医院会计管理工作上水平,为医院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将对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进行详细对比,深度解读新《医院会计制度》
一制度的试用范围有所调整
旧《医院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采用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其中包括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卫生院及门诊部等。新《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则发生了改变,主要体现在不包括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规定,其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的非营利医院也可以参照新医院会计制度执行。这种强调公立医院与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适用同一部会计制度的做法,可以很好地保证同性质会计核算的一致性。但相对而言,新的《医院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有所缩小,不再包括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而使这些医院机构的会计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这可能是新《医院会计制度》存在的较大问题。
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发生改变
在原有的《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购置时会一次性列为支出,并且在其有效的使用期限内不计提折旧,同时也不做减值测试,固定资产账面反映的只是固定资产的原值。当固定资产报废或是处置时,由于没有可供参考的依据,很难真实反映其会计信息,不符合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可靠的客观需求。这种不计提折旧的规定可能带来的后果就是:由于缺乏必要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医院对固定资产的处置会比较宽松,固定资产的提前报废或处理,会带来实际上的固定资产流失。这种制度上的漏洞无疑与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要求不相符合。在医疗体制改革日益深入的今天,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已成为医院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的重要内容。
正是基于此,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做了比较显著的变化。一是将原来的计提固定资产斧修购基金改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这样一来,可以借鉴其它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真实完整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折旧以及时间点的固定资产净值。二是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直接计入医疗成本,而不是以前的那种计入专用基金科目。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防止医院成本费用的重复计算。另一方面:是可以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固定资产的使用本身就是医院医疗成本的一部分,医院的经济利润应该减去固定资产采购、折旧的一部分。三是将图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人,但对图书并不进行计提折旧。四是根据资金来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