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采购人需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
组一
15座面包车7辆(含司机)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组二
11座面包车5辆
组三
53座豪华大巴车8辆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注:以上车辆数仅为预计数量,实际租用车辆数不保底,采购人可自主调整。
一、项目概况
本次所租用车辆主要用于市内外的业务工作,使用时间是正常工作日,节假日按国务院公布的休假办法执行。
二、租赁细则
注意:1. 每月22个工作日计;
2. ★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各组最高限价。
(一)计费方式
组一: 面包车
车辆类型
行驶里程段(公里/天)
计费方式
固定费用
最高限价
(行驶费用)
15座面包车
<370
固定费用+行驶费用
400元/天/辆
(按行驶里程段内的实际公里数计算)
≥370
行驶费用
无
(按行驶里程段内的实际公里数计算)
(说明:报价供应商计算报价时按580公里/天计算,则每辆车每天的报价=每公里报价(元/公里)×580公里)
组二:面包车
车辆类型
计费方式
最高限价
11座豪华空调面包车
固定费用
315元/天/辆
组三: 53座豪华大巴车
车辆类型
车辆数量
行驶路线
计费方式
最高限价
53座豪华大巴车
6
线路A:广州市老城区——科学城尖塔山路19号
固定费用
1200元/天/辆
2
线路B:科学城周边地铁站——科学城尖塔山路19号
固定费用
600元/天/辆
(二)租赁要求
1. 组一租赁要求:
1)车辆的正常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08:00至18:30,超出时间由采购人支付报价供应商10元/半小时的加班费(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算),节假日加班费按照50元/半天算(不足4小时按半天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算),具体加班时间须经采购人签名确认。
2)计费方式中“行驶里程段”为每天实际用车里程,即由采购人确认的起始里程数与终止里程数之差。
3)成交供应商负责指派司机驾驶车辆,承担司机劳动报酬。
4)计费方式中固定费用包含车辆本身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如司机、燃料费、停车费、年票、车船税、车辆年审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公路基金、道路规划费、交通运管费、公共事业附加费及发票税金等。
5)成交供应商为每台车配备专用粤通卡并保证卡内有足够的正常运行使用金额,由采购人管理部门统一保管,每天出车前司机向采购人管理部门领用,收车后交回采购人管理部门保管。双方每月核对费用后加入车辆租赁费统一结算。
6)用车期间发生的司机食宿费等其他额外运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的驾驶员先行垫付,双方每月核对费用后加入车辆租赁费统一结算。
2. 组二租赁要求:
1)租用方式为成交供应商提供承租车辆,采购人自行安排司机驾驶车辆。
2)租金包含了所租车辆的季审、年审、轮胎、维修、基本燃料费、保养、税金、租赁费、营运费、保险费(全保)等除司机、路桥费、停车保管费之外的一切费用。
3) 成交供应商为每台车配备专用粤通卡和加油卡并保证卡内有足够的正常运行使用金额,粤通卡和加油卡由采购人司机使用和保管,双方每月核对费用后加入车辆租赁费统一结算。
:
1)车辆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保证所有乘客按采购人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到达和离开科学城尖塔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