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营改增对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纳税影响及应对方法初探
【摘要】此次营改增试点虽然解决了大多数行业重复征税的弊端,但对动产租赁行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加重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应对营改增给企业税负加重的问题,充分利用国家本次税收改革给企业减赋的主导思想,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值得探索的过程。文章从税负增加的影响及应对办法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从企业避税实务方面阐述了一些想法。
【关键词】营改增;有形动产租赁;纳税影响;应对方法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短期可为企业减负、增加企业投资积极性,长期可以刺激投资、扩大内需,配合市场经济结构转型,对振兴经济和民众信心具有重要作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消除货物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自新旧税制转换之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根据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
一、营改增对有形动产租赁纳税的影响
首先,相比其他营改税行业而言,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划为最高一档,将税率由以前营业收入5%提高到销售额的17%,营改税虽然解决了大多数行业重复征税的弊端,但对动产租赁行业税负加重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原因如下:增值税制的核心是税款的抵扣制。我国增值税采用凭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应税货物、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在计算缴纳应纳税金时,在本单位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虽然国家税收政策允许抵扣,但对于本行业而言,由于行业特殊性(与交通运输业类似,但交通运输业有许多优惠),大量成本为操作人工费用及成本结构组成与其他行业有很大不同等原因,实际运行中往往无法获得有效抵扣的票据,由于大量费用都是零星开支,结算对象多为个体户。可抵扣的不多,因此税率变化是造成税负增加的重要因素,而且这与国家保障试点改革行业总体税负要求是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主导思想是背离的。企业除购置新设备外,由于不是销售企业,除大量是工人工资,运输也基本是租用私人运输车辆,修理配件也是品种多且杂,金额小,需在不同市场零星从个体户购入,只有部分修理配件及代租业务能取得专用发票,真正能形成抵扣的购入并不多;就资产购置而言,大量资产系与国企改制时与员工买断工龄转入的旧设备,就销售租金收入而言,本已低于市场,而签合同金额是已含增值税金额。此次营改增不仅未给企业带来税负减轻的好处,税负没有减轻反而明显加重,给企业生存与发展背上了更加承重的负担,成为营改税的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