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反思中国公民的社会保障权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从一个简单的概念走向一个完整的制度,正好Dddtt经历了整整20年的时间。回顾这一历程,值得我们sSBbWw骄傲,我们sSBbWw反思。前进的方向和改革的目标,究竟应该朝何处去,这正是本文所要思考的问题。
2004年,财产权条款、人权条款(包括www .ddd tt. com社会保障权)载入我国宪法使宪法的规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它明确了人权作为dddtt宪法原则的地位,从而使我国宪法构成了由财产权原则、人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组成的宪法原则体系,由此使宪法原则和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更趋合理与明晰。为了dd dtt. com实现正义,我国宪法修正案加强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修正案第二十三条提出,在宪法第十四条增加. com一款,作为dddtt第四款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新增条款无疑强调了宪法的分配正义功能。在当今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有如一张“社会安全网”,它给国民以福利,为公民的生老病死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障是经济增长的“润滑剂”、是社会稳定的“减震器”。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应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权,个个拥有社会安全感。目前,在我国,这张“社会安全网”安全吗?到底安全的程度
有多大?本文试图就此作一剖析。
20年:中国公民从“劳保”走向“社保”
198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清晰而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保障”概念。此前,我国官方和老百姓一直沿用“劳保”这一称谓。“劳保”一词是“劳动保险”的简称,它源于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劳保”包括www .ddd tt. com养老、伤残、遗属、疾病津贴、医疗、工伤和职业病、生育待遇等保障项目。但当时的劳保覆盖面很窄,它仅仅局限于城镇地区的“国营企业”。
尤其是1966年以后ssbbww,以国家为责任主体的劳保,逐渐8ttt8转向“企业办社会”。劳保基金由各单位自行从财务中提取,职工各项福利由各单位独立承担;没有社会统筹,只有企业统包。这一做法叫“放权”,实际8ttt8上,它是将国家负担转移为国企负担。基本逻辑是:企业是国家的,国家的负担也就是任。既然政府财政与企业财务是“统收统支”的,当然可以担的劳保“下放”到企业成本中列支,并由企业自我负责运作。这便是1985年以前我国计划经济下的“劳保”制度。
当时的“劳保”制度,不仅带有“一大二公”的强烈计划经济色彩,而且它还将每一个国营企业都改造成了一个“小社会”。国营企业职工的吃喝拉撒,企业全管全包,例如,从职工住宅到职工养老再到职工医疗,从厂办幼儿园到厂办子弟学校再到厂办职工医院,从子女入托到子女入学再到子女就业等等,企业这个乎是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可以,长此以往,国营企业即使不是被“累死”,也会被沉重的社会包袱所拖垮。因此. com,改革开放后,废除传统的“劳保”制度、尽快走向以“社会统筹”为特色的现代社会保障,已成为当务之急、大势所趋。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改革旧有的劳保制度,试点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元素”构建。例如,1984年,我国开始推行国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1986年,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