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给排水公司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评选办法
和田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推动我公司的“双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保证企业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创建精神文明系列评比活动,是为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共同发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供水企业“形象工程”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在职工中形成爱党爱国、团结向上、比学赶帮的风尚,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精神文明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不搞终身制。
二、各项评选标准
(一)、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任务。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文明单位的创建实行单位(部门)责任制,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2、单位(部门)定期对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工作中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正,工作效率高。
3、具有良好服务意识,无以权谋私或其它不廉洁行为,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4、本单位工作人员无违法行为,无刑事案件发生。
5、无因工作失职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政治影响事件发生。
6、单位中“文明科室”、“文明职工”达到95%以上。
7、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
(二)、文明单位的否决条件
1、领导班子不团结,影响了正常工作,受公司通报批评的。
2、发生经公安部门受理的重大治安事件或刑事案件。
3、违反计划生育和其它政策,受到地方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4、发生生产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事故、责任考核事故、责任交通及火灾事故之一的。
5、发生赌博、吸毒等经公安部门(包括安监部)查获的事件。
6、单位中文明职工低于80%。
(三)、文明职工的基本条件
文明职工的评选,不受名额限制,凡具备条件者均可参评。
1、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
2、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不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等不正之风,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4、团结互助,关心同志,尊师爱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文明职工的否决条件
1、发生考核责任事故,造成企业设备损失和损坏的。
2、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3、违反计划生育和其他政策,受到地方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4、经公安部门(包括安监部)查获赌博、吸毒等行为受到治安警告处罚的。
5、不遵守劳动纪律,旷工1次,脱岗1次,串岗、迟到、早退,年内累计3次以上者。
6、党、团员三个月内不交纳党团费的。
凡出现上述各条之一者,取消评比资格。
(五)、“四有”职工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企业,自觉维护本企业形象。
2、热爱集体、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积极参加企业管理,为企业的经营献计献策。
3、服从命令听指挥,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4、能按要求参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吃、拿、卡、要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