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煤矿有限公司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地测科
编制时间:2013年2月20日
地测科
地测防治水科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服从科长的领导,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不得找任何借口和理由进行搪塞,对待工作要积极热情,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对其处罚10元/次。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科员有事向科长请假,两天以上假期必须本人写出请假条,写明事由、起止时间、请假人,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批准的起止时间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科长、副科长离矿必须向总工程师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严格执行值班、跟班制度,值班、跟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了解当天地测防治水情况,处理一切相关事务。
4、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办公室地面、桌、椅干净整洁,窗户玻璃明亮,资料、书籍摆放整齐,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5、严格执行学习制度,每周一晚上7点半召开科室例会,学,定期对记录进行检查。
地测科业务制度
1、凡采掘工作面,要按规定进行水害防治评价,并结合矿井年、季、月采掘计划做出相应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报下发至各业务部门。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发现险情应及时下发通知单,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制订专项防治措施。
2、对查明和预测有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要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对于有可能积水的老硐、老巷和废弃井巷、采空区、本矿外小煤窑越界采空区等,应在采掘图上标明积水最低位置标高和积水区边缘线,并外推60~10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掘进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探放水,掘进超前距不得小于20米,在确保积水已被放净后,方可继续掘进。
4、对于贯通巷道,在两工作面间距离为:岩巷不小于20米,煤巷不小于50米时,地测科应书面向总工程师汇报并下发贯通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对于开采可能引起的地表沉陷,当涉及民房或其它建筑设施时,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标注。
6、所有地质、水文地质、储量、测量资料及图纸,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对外借阅、发放。发现失密、泄密、损坏、丢失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地测科联系制度
1、地测科和生产、安检等生产部门应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时必须通过业务联系单形式进行。通过会议进行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纪要。
2、地测科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
1)、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一周填写业务联系书,通知地测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
3)、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巷道的中腰线,如果跑线,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检校。
4)、在测量标定中腰线、地质调查和探煤厚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
5)、当掘进巷道将要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
(1)贯通工程工作面间的距离剩余不少于20米
(2)距积水实际边界30米,必须超前探放水。
(3)石门掘进距煤层垂距10米。
3、地测科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测量规程》中关于地质、储量管理、测量方面的安全、生产规定给各单位进行联系。
地测科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和测量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
2、每月底要对本月地质测量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下月全矿各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测量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预测预报。
3、每年底要根据当年获得的地测资料,对规程规定的矿井必备图件进行一次补充和修改,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改一次。
4、地测资料要有专用资料室,要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做到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
5、按规程规定的时间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地质说明书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生产中遇到或预测可能出现的地质情况。
6、所有地测资料的发放、借阅,须经科室副科长以上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发放、回收手续。
地测资料、报告审批制度
1、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必须编制地质说明书,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2、矿井地质报告修编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修编后按程序报批。
3、大型贯通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
4、储量的变化应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办理。
5、编制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部门会审签字,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下发实施。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