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镇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镇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建立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教育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建设法治双口。
二、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坚持司法办案和法治教育相结合。司法办案的过程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严格依法办案,通过案例说法,让参与的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以公正司法促进社会法治意识提升,以公民有序参与促进公正司法。
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各部门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镇、村联动普法。落实普法工作管理责任和部门责任,强化党委政府和法治宣传部门对普法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实施主体
(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
(二)人民团体和部分社会团体。
四、责任分工
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宣传本部门执掌的行政法律法规,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
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镇教委)
重点宣传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民政办)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律师法、公证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所)
重点宣传普及预算法、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财政办)
重点宣传普及公务员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劳动保障中心)
重点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城区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城建办)
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工业办)
重点宣传普及物权法、建筑法、城区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城建办)
重点宣传普及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