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一节驾驶员准入条件
凡是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拥有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人员安全素质是安全生理素质、安全心理素质、安全知识与技能要求的总和。其内涵非常丰富,主要包括: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安全技能知识、文化知识结构、心理应变能力、心理承受适应性能力和道德行为约束能力。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是安全素质的基础;安全技能知识、文化知识结构是安全素质的重要条件;心理应变能力,心理承受适应能力和道德行为约束力是安全素质的核心内容。三个方面缺一不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构成人员安全素质。
第二节驾驶员的安全素质
指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感觉功能、耐力等。
(1) 感觉功能。人的感觉功能由眼、鼻、耳、舌、皮肤等五个器官产生的视、听、嗅、味、触觉等五感。此外还有运动、平衡、内脏感觉,综合起来即为八种感觉。这些感觉器官都有其独特的作用,又有相互补充的作用。
(2) 力量与速度。不同体格的人所表现出的力量和速度差别很大,不同职业对人体的力量和速度要求也不同。
(3) 耐力。人在作业或活动过程中,由于肌肉或心理过度紧张而引起疲劳现象。疲劳是一种复杂的生理和心理现象。当出现疲劳时,在生理上表现为:全身感到疲乏、头痛、站立不稳、手脚不灵活、两腿发软、行动呆板、头昏目眩、呼吸局促等疲劳感觉。而在精神上表现为感觉到思考有困难、注意力难以集中、对事物失去兴趣、健忘、缺乏自信心、失去耐心、遇事焦虑不安等。
心理素质标准一般包括:
(1) 气质。主要表现为人的心理活动的动力方面的特点
(2) 性格。性格是人们在对待客观事物的态度和社会行为方式中区别于他人所表现出来的那些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人的性格可以通过各种行为表现来认识他所具有的性格特征。
(3) 情绪与情感。情绪与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一种特殊反映形式。不良情绪发展到一定程度能够主宰人的身体及活动情况,使人的意识范围变得狭窄,判断力降低,失去理智和自制力。带着这种情绪操纵机器极易导致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4) 意志。意志就是人自觉地确定目标,并调节自己的行动克服困难,以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过程,它是意志的能动作用表现。
(5) 能力。能力是指一个人完成任务的本领,或者说是人们顺利完成某种任务的心理特征。如感觉、知觉和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思维能力,操作能力。
第三节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二、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三、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四、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五、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六、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或行驶记录仪)、空调、视听等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七、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或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八、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和客运始发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检查,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九、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十、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超载行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驾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