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环保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
环保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
环保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掌握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强化过程管理,推动目标落实,结合呈贡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环保局局长张庆非为组长,区发改局、区经投局、区监察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要负责此次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缪文彬同志兼任。
二、监督检查内容区属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35号)、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市呈贡区人民政府20**年度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状》情况。
三、监督检查对象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经投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工商局、区统计局、区药监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农林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市国土局呈贡分局、市规划局呈贡分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四、监督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本次监督检查分两个阶段,以自检自查、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自检自查及日常督查。20**年7月至8月,各责任单位按照督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检自查;区环保局结合日常工作,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日常督查。
环保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
环保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掌握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强化过程管理,推动目标落实,结合呈贡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环保局局长张庆非为组长,区发改局、区经投局、区监察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要负责此次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缪文彬同志兼任。
二、监督检查内容区属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35号)、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市呈贡区人民政府20**年度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状》情况。
三、监督检查对象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经投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工商局、区统计局、区药监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农林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市国土局呈贡分局、市规划局呈贡分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四、监督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本次监督检查分两个阶段,以自检自查、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自检自查及日常督查。20**年7月至8月,各责任单位按照督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检自查;区环保局结合日常工作,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日常督查。
第二阶段:集中督查。20**年8月21日至31日,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重点抽查的原则进行监督检查。由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投局、区监察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抽调相关领导及1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实地督查。
五、工作要求(一)各相关责任单位、各街道要严格按照监督监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梳理准备好各项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备查,于20**年8月20日前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区环保局汇总后报市环保局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迎接市检查组对呈贡区的检查准备工作。
(二)区环保局于20**年7月27日前、20**年11月20日前以及每季度末26日前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请区发改局、区经投局、区监察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将参加监督检查组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20**年7月30日前报区环保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环境保护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市2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建设和谐新区为目标,扎实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环境管理,有效预防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群众环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