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摘要]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源自于传统欧洲私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各国《合同法》的基石所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合同相对性的表述内容基本一致,即合同仅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有效,对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随着现代交易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交易模式的日新月异,合同关系已有突破相对性原则的趋势,其涉及的第三人利益的情形逐渐增多。因此在现实生活的某些领域中严格执行合同相对性原则可能会导致法律适用的不公平,将损害合同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故而其也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各国合同立法和司法实践纷纷发展出了一种新的制度,即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可视其为在某些领域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关键词]合同相对性原则;突破理论;完善的意义
一、引言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债的关系的一种,其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所在。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规则和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和前提,是我国合同立法和司法所必须依据的一项重要规则,贯穿于整个合同法中。
但在现实生活中已出现很多固守相对性原则从而损害第三人利益、阻碍商品自由交易、阻碍效率最大化的情形,故而我们应当以辩证的眼光来看待现在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以有利于社会持续发展的角度审视其是否也存在需修正改进之处。笔者因此提出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情形,可视为在某些领域对其的一定突破,其本质的出发点依然是保护合同双方与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社会发展。
二、合同相对性原则概述及突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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