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枣卫医[2010]37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公立医院内部
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枣矿集团卫生生活中心,局直各单位:
    根据卫生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和《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鲁卫医发[20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枣庄市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枣庄市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全市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更好地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部署要求,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出发,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形成比较科学规范、充满生机活力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为推进卫生改革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到2011年底,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全市公立医院选择确定重点项目,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激活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建立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管,公立医院规范运营,医疗质量与服务持续改进,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内部运
行机制。在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主要方面形成总体思路和成功经验
三、主要内容
    ㈠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科学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充分考虑社会需求、事业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因素,科学合理核定人员编制,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2、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单位与被聘人员的责、权、利,保证双方合法权益。对优秀人才和技术骨干,可采用灵活的聘用方法,实行不同的聘期,给予较高的聘用待遇。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离,原有身份实行档案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㈡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3、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体现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要按照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要从根本上切断科室收入与绩效工资和奖金分配的关系,更加关注综合目标,关注质量和效率,避免单纯的经济取向。
    4、探索实行并规范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方式,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㈢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
    5、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6、公立医院院长,可采取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方式产生,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实行院长负责制,完善任期目标责任制与年度考核制。由上级主管部门明确公立医院法人自主权限和须承担的义务,院长、副院长按责任大小签订年度目标任务书。
    8、落实院长管理自主权。在核定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数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可自行确定内设机构,按有关政策规定自主用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合理设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可自主确定内设机构、工资和奖金分配办法。其它医疗卫生单位可在限额数内自行设置内设机构,自主确定内设机构名称,报同级编办备案。
    9、建立严格的年度考核制度。通过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职代会述职评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