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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博士学位论文






第三人撤销之诉研究







作者姓名: 张妮 1

指导教师: 田平安教授 1





















西南政法大学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内容摘要
纵观民事诉讼法律条文,绝大多数是围绕当事人如何进行诉讼而展开的规定。相对
于绝大部分条文是对当事人(狭义)的权益保障而言,关于第三人的权益保障无论是从
法律条文中还是从程序设置中,都显得少而不足。同时,学术界对于第三人称谓的不统
一导致理论研究的分散性。所以,本文是在民事诉讼法学者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
一步系统研究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理论的博士学位论文,并在此基础上力图建构能够适
应和匹配我国民事诉讼机制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除去引言,全文由五章组成,共计
12 万余字,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第三人撤销之诉概述。本章从宏观的角度,分别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概念、
性质、目的进行系统论述,为具体分析第三人撤销之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鉴于本文是论及通过事后救济程序进行第三人权益保障,所以首先对“第三人”的概
念进行了厘清,分别从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对第三人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与界定。基于
此,在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中,分别有不同的针对第三人的救济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
是其中一种,而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称谓,学界有不同的观点。本文其称之为“第三
人撤销之诉”,并认为第三人撤销之诉指由于信息掌握的不对称性等客观原因,而未能
参加民事诉讼、仲裁,但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或诉讼标的与其有利害关系或
具有程序性利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因诈害诉讼、诈害仲裁而受到侵害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法院要求救济的一种程序,具体而言,是要求法院撤销或变更原裁判
文书的一种诉讼救济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在理论界均被学者认为是形成之诉,
本文认为并不能简单地将其认定为形成之诉,因为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第三人撤销之诉
分析以及从某些具体案例进行例证,可以推断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是具有一定的混
合性。由于人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受不同价值观的制约,从而对民事诉讼目的有不同的
理解,而第三人撤销之诉很好地实现了程序保障、纠纷一次性解决以及利益保障之间的
平衡。
第二章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论视域。本章分别以法理、宪政以及民事诉讼的视域
进行分析,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存在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以法理视域的角度分析,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正是在制度设置与运行中,降低了司
法成本,实现了司法效益;在宏观、中观和微观的纷争解决方式中,第三人撤销之诉程
1
序体现了秩序与自由的契合;在立法、司法以及目的角度,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体现了
正义与平等的理念。以宪政视域的角度分析,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公权与私权相互博弈、
彼此制衡的结果和产物,也是对公民个人权利予以平等保障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设
计,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必要尊重和国家对公民社会有序统治的客观现实需求,是
构筑有秩序、自由的民主国家的必然要求;从民事诉讼视域的角度分析,第三人撤销之
诉是基于权利司法救济的层面而产生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该程序的设置并非没有理论
支持,而是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作后盾:民事诉权理论是权利来源,判决效力理论是外
部根据,程序参与理论是环境保障。
第三章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域外研究。本章对域外关于第三人的权益保障进行了系
统梳理,从最初的历史渊源开始论述,分别选取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具有代表性的国家
或地区进行研究,阐述了两***系对于第三人的事后救济程序,并且进行了比较研究。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至罗马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英美法系并未单
独给受判决效力所及的第三人设置独特程序进行权利保障,而是在事前也就是诉讼开始
时,为其设置必要程序保障其权益,从而避免了设置事后救济这种在时间上来看“不及
时”的救济程序。同时,英美法系针对有极少数的第三人可能会在事后进行救济,则其
也有相应的制度进行保障。
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则为第三人设立了专门的程序进行权益保障,最为典型的就是
法国和台湾地区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本章详细地介绍了大陆法系中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相关理论,主要从立法体例、立法目的、特殊基础、构成要件以
及诉讼程序进行了系统分析。对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程序设置,本章以德国、日本、
以及意大利代表简要地进行了论述。
在比较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