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健食品注册初审
办理机构: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96号省医药大楼三楼行政事项受理厅
联系人: 牛晓钢
联系电话: 0371—63280241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向样品试制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本《须知》第六条所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决定。
2、审查与申请资料移送:自受理之日起,在15日内对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抽取检验用样品,并提出审查意见,与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向确定的检验机构发出检验通知书并提供检验用样品。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在中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提交规范完整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报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明细:
1、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提供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数据库中检索);
4、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5、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未注册商标的不需提供);
6、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等);
7、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配方依据;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及使用的依据;
8、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
9、生产工艺简图及其详细说明和相关的研究资料;
10、产品质量标准及其编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