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风险代理的律师费为什么这么高
从近几年法院判决来看,想赖掉律师费也变得不那么容易。落实禁止性规定,比否认一个制度更难,我们或许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依然可以听到关于风险代理的是是非非,但风险代理仍会因市场需求而存在
1月13日,备受瞩目的“彭州乌木案”原告吴高亮以自己的代理律师张敏没有履行代理协议为由,请求金牛法院解除双方的委托代理协议,2月17日,此案第一次开庭。同日,杭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将自己的房产中介客户告上法庭,索要对方拖欠的200余万律师费。这两个案件看似不相关,但皆为风险代理引发的利益纠葛。
风险代理律师费纠纷频发
2012年春节,彭州市通济镇吴高亮在家附近发现埋藏于地下的一批乌木,经鉴定树种为金丝楠木,估计市场价值上千万。在挖掘期间,通济镇政府接到举报,当夜赶往监控保护。彭州市国资办正式提出乌木归国家,奖发现者吴高亮7万元。而吴高亮提出这批乌木价值在2000万左右,按照相关法规应该奖励自己400万。2012年7月26日,吴高亮聘请律师张敏风险代理,起诉通济镇政府,请求法院确认7件乌木为自己所有。双方就乌木是谁发掘、是否在吴高亮的承包地下和通济镇政府是否有非法行政行为三大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2013年6月,吴高亮二审败诉,称将申请再审。
吴高亮解聘律师张敏的原因是,“由于心存拖延,许多证据律师无法及时找到导致案件败诉,并不愿陪同自己到高院申请再审
”。对此,张敏回应,成都中院以法律适用问题提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并作出裁定中止审理吴高亮的诉讼请求。在没有最新的关键性的证据补充下,他也在等待最高法院的解释,“因为乌木的所有权在现行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应适用于民法原理的‘先占原则’,还是‘由所有权人取得’。”另外,在乌木案中,自己前前后后诉讼不下十次,搜集大量资料,吴高亮之前并未表示自己能力有问题,也未付律师费,“如果最高法作出的解释对吴高亮有利,他现在撤销协议,我一分钱都拿不到。”
相比于“彭州乌木案”依然在进行中,律师“被下课”,杭州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的情况是案子已经赢得胜诉,律师费却迟迟不见。据律所介绍,客户某房产中介代理销售桐庐一大型楼盘,可房子卖完后,开发商却没有按期支付所有中介费。中介费七七八八一算上千万。房产中介于是在2012年5月找到律所,由他们负责打官司,向开发商讨要中介费。官司最后打赢了,1000多万元的欠款,中介也大部分拿到手了。本来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是房产中介把律师费一算,要200万元,迟迟不付。
这家房产中介的代表潘女士则表示,律所以欺骗的手段和他们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没有告知律师收费有政府指导价,且风险代理适用对象通常为疑难复杂、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而原告代理被告的案子,并不属于须风险代理的疑难复杂、执行困难的案子。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风险代理被我国律师从美国借鉴来以后,这样的纠纷每年都在上演。据《方圆》记者统计,仅2013年,媒体报道过的因风险代理律师与客户对簿公堂的案件就有近20起,其中,数额最大的是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状告上海市外经贸开发有限公司,其律师费用高达千万元。
由此引发的议论则为,风险代理到底是什么?动辄数百、上千万的律师费到底收得有没有道理呢?
对风险代理的严格规定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费用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