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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与新政策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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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与新政策解析.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及新政策解析
目录
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新税收政策解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汇算清缴主体
范围: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
税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各分支机构,以及实行核定定额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年度申报期限
纳税人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
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顺延问题)
汇算前期准备
审批、备案事项(财产损失、税收优惠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汇算前期准备
税收优惠备案:八大类备案事项时间要求、流程和报送资料: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深国税发〔2008〕200号)
财产损失申报扣除资料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
2、深圳国税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温馨提示:《发生资产损失别忘了办理申报后方能扣》
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哪些企业必须出具中介机构的审核鉴证报告?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需要附送有关中介机构经济鉴定证明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事项;
;
、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需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企业必须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吗?
鼓励和提倡。
关注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1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公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是对所有税种进行鉴证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仅对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进行鉴证,仅对企业涉及的其他相关税种进行必要审核。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是企业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资料之一,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不对其进行鉴证,除非企业另外进行委托。
新税收政策解析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中税协发[2011]108号)
(业务承接、初步了解业务环境等)
(对收入、扣除项目、资产项目、准备、特别纳税调整、税收优惠、应纳税额等项目鉴证要求和方法)。
3、收集的证据要求、鉴证报告要求。
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公告)
新税收政策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2011年第34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2011年第39号公告)



新税收政策解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
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
( 2011年第4号公告)
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
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
按15%的税率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