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开招标]宿迁学院校园绿化管养工程公开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宿迁学院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邮编:223800
开户银行:宿迁市工商银行徐淮路分理处
帐号:1116030509300003519
联系人: 审计处:朱老师 0527—84201696
后勤处:周老师 0527—84201990
二、招标内容
1. 招标名称:宿迁学院校园绿化管养工程招标。
2. 工程量:宿迁学院整个校园绿化,约46万平方米。详见附件1、。
3. 养护要求:分级分类管养。乔灌木、绿篱、地被和重点区域草坪等植株管养参照《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Ⅲ级养护标准(详见附件2)和学院年度绿化管养工作计划执行(年度绿化管养工作计划见附件3);其他区域草坪实行定期修剪、防治病虫等粗放式管养。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管养46万平方米城市园林绿化的资质。
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园林绿化养护知识技能,经验丰富,并且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开标时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场签到,如不到场,即为废标。
4. 投标企业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担过5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养护项目不少于1个。如没有业绩,即为废标。
5. 投标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6年7月至今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6. 拟组建项目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最低设备配备标准见附件4),且设备需存放于甲方院内。
7. 拟组建项目部具有稳定的园林养护作业队伍(作业队伍人员组成最低要求见附件5),日常固定养护;季节性突击或大型活动等临时用工,由养护单位及时落实到位。项目部组***员与招标方无任何劳务关系。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投标方不得具有伪造投标材料、弄虚作假、串标等欺骗行为,否则,经查实后取消投标资格或解除协议,并视情节承担相应违约金。
,未履行完合同期限的,招标方拒绝本次投标。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须知
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代理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须填写投标函(投标函格式附后),并提供以下证明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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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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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生产许可证、项目授权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对业务代表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单位不得委托多人代理,一人不得代理多个单位,否则投标无效);
6.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和业绩证明(合同与验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 拟组建项目部人员组成及证书复印件;
8. 养护设备清单;
9. 投标人认为需报送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须注“宿迁学院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资料费以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必须交纳资料费 200 元,投标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元。资料费不退,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活动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除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外,,。履约保证金待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具有伪造投标材料、弄虚作假、串标等欺骗行为的;
2. 中标而拒绝签订合同的;
3. 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
4. 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六、投标内容及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投标。
2. 报价书:①根据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并汇总。对于没有详细的分项报价(价格清单),而只笼统报总价的按废标处理。分项报价之和不等于总价的,以总价为准。②重点区域盆景摆放、农药和肥料需单独报价,如无此项报价,即为废标。为保证质量,招标方参与农药和肥料的采购过程。
3. 承诺书:包含对绿化管养的质量标准和员工管理要求等的承诺保证以及给予招标单位的优惠条件等。
4. 管养方案:投标文件应包含全院绿化管养项目规划,还应包含针对我院香樟、广玉兰、桂花、法桐、草坪等具体长势情况而制定的专项管养方案和重点办公场所盆景摆放方案(盆景摆放方案模板详见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