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新债务重组准则计量属性的思考
公允价值;经济环境;损益;交易
2006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本文对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做法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会计实务中的可操作性及其经济后果进行了分析,认为考虑到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在债务重组准则中运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应谨慎。
2006年2月,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在这场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中,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理论界倍受关注的焦点。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以增加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笔者对我国债务重组准则引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却存在担心与忧虑,认为从当前我国会计运行环境来看,公允价值在会计实务中的使用会受到限制。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辨析
会计计量是会计信息系统的核心环节,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较早地引入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在FASB发布的公告中,财务会计准则第15号(FAS15)“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困难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中最早引入公允价值概念。国际会计准则(IASC)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我国新会计准则认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此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是: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如果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如果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评估确定。
相对于历史成本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更多地反映了市场对企业资产或整体价值的评价,可以与“资产负债表观”较好地吻合,更具有相关性,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未来作出合理的预测和正确的决策。
二、公允价值法对债务重组的影响
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被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损益;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并详细规定了可能产生损益的债务重组的四种情况:第一,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当债务转为资本,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有差额,也可产生损益;第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使得重组债务的前后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额,也可产生损益。
如果用于抵债的资产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是非关联方,双方的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执行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意味着,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债权人让步,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据有关机构测算,按这一规定,2006年上市公司可能因此获得巨额利润,可增加收益约63亿元。
三、对债务重组准则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思考
对于计量属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