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羊街镇第二小学生营养餐工作实名制
管理岗位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威宁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威府通(2012)9号、威教字(2012)10号和11号文件精神,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我校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我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营养餐实名制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学生营养餐工程领导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赵升军(校长)
副组长:许绍婵(副校长) 陈远(总务主任)
成员: 罗富敏(校长助理) 邹建芬(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韦成松(报账员) 马宁玉(保管员)以及各班班主任
具体分管:陈远(总务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等全面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营养餐”工作办法、方案、应急预案、目标责任书等各种规章制度,并对食堂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统一指挥“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定期组织学校“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
4、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督查小组
组长:许绍婵(副校长)
副组长:秦本银(羊街村支部书记)李才明(羊街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成员:李文勇(教代会组长) 张友民(学校家校委员会副主任) 刘宜江(学校家校委员会成员)李军阳(学校家校委员会成员)张洪霞(家长代表) 刘怀情(家长代表) 韦成松(教师代表)张华刚(教师代表)郭同慧(教师代表)熊玲(教师代表)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政策;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监督学校和责任人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管理责任是否到位。
2、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证和健康合格证,是否定期接受相关培训。监督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配送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
3、督促学校建立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4、研究和解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5、督促学校负责制定本校切实可行的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审定补助人数,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
6、督促学校负责落实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在全校广泛宣传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及时统计上报享受“营养餐”的人数,做好“营养餐”食谱的搭配制定、食品的保管加工、组织分发、学生健康教育和特困学生救助等工作。
7、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学生食用“营养餐”管理、储藏、保鲜、卫生、安全工作,及时收集处理新增的垃圾,培养学生饭前洗手的良好习惯。
8、督促食堂加强清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和炊事用具消毒制度,防止消化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9、监督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落实到学校或供餐单位和个人,是否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有无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挪用、克扣资金现象。
二、学生营养餐工程实名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1——6年级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
三、学生营养餐工程发放要求
1、“营养餐”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