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阀门回收、修理管理办法
为规范各类阀门的回收、修理,降低生产成本,做好阀门的修旧利废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旧阀门的回收、修复和再使用。
旧阀门的回收、修理和领用程序
各生产车间在检修过程中拆换的旧阀门,应首先由所在车间做出技术鉴定,凡公称压力PN≤,公称直径DN≤150因介质结垢造成关闭不严的阀门,要由所在车间负责清理维修,并送检修车间特修班(以下简称特修班)打压、试漏。非结垢造成的阀门损坏均交特修班维修。
各生产车间拆换的公称压力PN﹥ MPa或公称直径DN﹥150的阀门,均由特修班承担修理,由生产车间负责将旧阀门转送特修班修理场地。
旧阀门送修,车间应填写阀门修理委托单一式二份,并附该批阀门送修的详细清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时间、使用周期、损坏主要情况)交由设备保障部备件室,由备件室安排下达修理任务。
各生产车间在拆卸和运输阀门时,要轻搬、轻放,采用合理的方法。杜绝人为进行二次破坏(如电动头砸坏、阀杆吊弯、手轮损坏等)。特修班要在委托单上签字,确认各车间送到阀门的外观损坏情况。对确定为人为二次损坏的每次处罚500元。
各单位送修的阀门必须各部件齐全。对发现有缺件的阀门,由特修班按月向
设备保障部备件室上报阀门缺件报告。
修复后阀门及经确定不能修复的阀门,均由特修班填写入库清单、交旧清单,随阀门送综合仓库办理入库、交接手续。
特修班要严格按照阀门修理相关标准进行检修,并根据GB/T1392-92标准对检修的阀门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合格后,对逐台修复的阀门挂上合格标牌。标牌上注明修旧日期、试验压力及归属车间。
凡特修班属修复后的阀门,要由设备保障部此项工作负责人参加验收并在合格标牌上签字确认。
考核:对不能按要求及时办理交旧的单位,每月底按旧件原价值的30%,在考核工资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