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合作协议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上海松江
甲方名称: 爽客智能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松江新桥卖新公路1475号
法人代表: 顾平
联系人: 黎雁荣联系电话: **********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产品及用途
本协议中的产品是指甲方所提供的爽客按摩沙发系列产品。本协议中产品用于提升乙方的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乙方客人,在乙方的经营场地为客人提供服务。产品摆放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伍年。
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在无争议情况下,自动顺延伍年,并重新签署协议。
本协议到期后,如遇第三方同业竞争的,且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乙方应优先与甲方进行合作。
:合作模式
甲方将产品免费铺放在乙方运营或管理的酒店内。
产品在酒店内摆放的具体位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产品摆放的位置确定后,在后续运营时,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管理的需要,确需更改产品的摆放位置,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产品使用收费标准。客人在使用产品时,甲方按照该收费标准向客人收取产品使用费。
甲方收取产品使用费的方式为:由客人通过网络支付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支付宝,网银等)将费用汇付至甲方设定的账户,甲方在收到费用后,通过远程服务器控制的方式授权产品开启、运行、并计时收费,客人从而可以使用产品。
因甲方产品品质问题造成用户人身伤害,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相关责任处理,乙方有义务配合处理。
第四条:产品的维护与保养
协议期内由乙方负责产品的日常清洁维护,使产品以良好的形象和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展示在客人面前,供客人使用。如果产品出现不能正常使用的故障时,乙方应当在 1 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派人进行维修。
如果产品在协议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则甲方派员赴乙方酒店进行维修,乙方应提供必要的维修场地。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由于人为因素所导致的产品损坏的赔偿标准,由乙方按照该赔偿标准向导致产品损坏的客人收取。乙方应将该损坏赔偿标准在产品摆放的场所内向客人明示。
产品在运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乙方有义务按照第四条(3)赔偿标准向事故人收取赔偿费用。依据乙方经营特点,如乙方无法追踪事故人,维修事宜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产品的所有权
产品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对产品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产品所有权的行为。如果乙方对本协议中约定的产品进行销售、转让、抵押、人为损毁、或其采取其他任何侵犯产品所有权的行为,则甲方有权按照每台 4000 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
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挪做他用。乙方应保证产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运营。
如因甲乙双方的运营管理出现变更,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