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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航海保障发展规划工作大纲-东海航海保障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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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航海保障发展规划工作大纲-东海航海保障中心.doc

上传人:suijiazhuang2 2018/9/27 文件大小:14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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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航海保障发展规划工作大纲-东海航海保障中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十三五”发展规划
通信专项规划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2016年10月
目录
目录 1
第1章前言 2
2
2
3
第2章现状和评价 4
4
5
第3章“十三五”面临的新形势 9
,是我国应承担的责任 9
“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战略对水上通信需求的影响 10
11
第4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12
12
12
12
第5章发展重点 14
,拓展服务领域 14
,提高有效覆盖 15
,提升履约保障 16
,支持海洋管控 16
,提升综合效率 17
,推进数字通信 17
第1章前言

水上安全通信是保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不可缺少的信息传递手段,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救助的基本要素,是中国政府履行相关国际公约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南起厦门北至连云港的东海海区水上通信部门承担着水上遇险安全值守、海上安全信息播发以及海事监管支持等通信保障工作,为船舶航行安全以及海上运输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2年底,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挂牌成立,交通运输部在《关于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中明确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承担辖区水上遇险与安全通信工作;承担海岸电台、水上无线通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航行通警告、气象预报等海上安全信息的播发工作。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国家各个层面对海洋管控能力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水上安全通信作为航海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是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为了更好满足未来水上交通安全形势需求,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推进航海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提升,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开展《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本规划为通信分规划。

《交通运输部关于东海、南海、北海航海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调整》;
《海事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
《海事航海保障“十三五”发展规划》;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发展战略研究》;
《水上无线电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交通部令44号;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74),IMO,1974年;
《国际无线电规则》(ITU)。

本规划是指导东海辖区水上通信未来五年发展、阐明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水上通信发展战略意图的指导性规划,是未来五年东海辖区水上通信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第2章现状和评价


(1)中高频(MF/HF)海岸电台布局
东海辖区现有上海、连云港、宁波、福州和厦门5座MF/HF海岸电台,其中上海海岸电台发信台拟迁建至崇明岛,厦门海岸电台发信台拟迁建至翔安。
(2)甚高频(VHF)安全通信系统布局
东海辖区现有上海、江苏(沿海)、浙江、福建等4个以省(直辖市)直属海事局为单位的VHF安全通信网,设有4个VHF控制中心,14个VHF控制分中心,38座VHF基站,按照《全国沿海甚高频(VHF)安全通信总体布局规划》的要求,于2010年前后建成并投入运行。
业务开展情况
(1)MF/HF通信业务
东海辖区的5座MF/HF海岸电台目前共开放了76条业务电路,其中上海海岸电台是我国唯一的全频段国际数选(DSC)值班台,代表中国政府承担A1/A2/A3(国际西北太平洋搜救责任区)的海上DSC值班任务,开放了59条业务电路,上海海岸电台还承担着国家指定的特殊业务,以及大量常规通信业务。上海海岸电台的业务量统计详见附件。
(2)VHF通信业务
根据《全国沿海甚高频(VHF)安全通信总体布局规划》要求,东海辖区江苏(沿海)、上海、浙江和福建海事局辖区内建设了38座VHF安全通信基站,开设95条电路,其中18座基站开设CH70 DSC值守频道,所有基站均开设CH16电路与1个双工电路(浙江龙角尖基站开设2个双工电路),已经基本形成了对沿海25海里水域的VHF通信链状覆盖。

(1) MF/HF海岸电台
海岸电台的设备主要包括收、发信机及控制设备,以及天线和传输线路等。目前各海岸电台有接收机84台,发射机60部,操作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