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化县民政局责任清单
一、部门职责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工作。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指导基层民政工作
2
负责县本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
对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进行年度检查
县本级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登记备案
县本级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活动事前报告、审核、备案管理
组织开展县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3
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
对县本级社会组织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4
参与推进安化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改革工作。
拟订、提出安化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建议
5
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年检、重大事项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
监督社会组织及时做好信息公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6
会同建立社会组织激励扶持工作体制,鼓励社会组织发展。
提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建议、参与社会组织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审批工作,会同各相关部门做好社会组织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组织社会组织参加财政扶持公益项目申报工作
指导开展社会组织新闻宣传工作
7
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
参与安化县域内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办事机构的执法监察工作
8
对县内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监督管理。
经授权对在县内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9
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负责实施全县福利彩票的销售系统数据管理、资金归集结算、销售渠道和场所规划、物流管理、开奖兑奖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福利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
按相关规定销售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
10
落实优抚工作地方性法规,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烈士褒扬工作,审核上报退役军人等有关人员的伤残申报材料。
落实各项抚恤优待补助工作政策法规
指导全县做好抚恤优待补助工作
承办烈士评定的审核报批工作
审核上报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由民政部门负责的其他人员伤残申报材料。
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和住房保障政策
保障县1-6级伤残军人医疗补助。
为残疾军人提供假肢、矫形器、轮椅、拐杖等康复辅具配置及康复服务
11
负责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伤残等级为1至4级伤残军人、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接收安置
指导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无军籍离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两项待遇”
12
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统计上报;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制定县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评估工作
组织自然灾害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并发布灾情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灾捐赠工作,发布捐赠信息,接收、分配、管理捐赠款物并监督使用
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组织、指导全县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工作(民房倒损恢复重建、冬春救助工作)
负责县本级救灾仓库管理,指导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指导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13
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县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统筹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拟订县级社会救助政策文件。组织和监督各乡镇、街道做好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组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组织拟订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认定、核对办法,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保障工作。
组织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指导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指导和落实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