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水电三局有限公司XX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依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项目部及所属各工区、作业队。
第二章会议类别及内容
第一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
1、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项目部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研究决定项目部及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3)审定项目部年度安全工作报告。
4)审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兑现及安全工作考核奖励结果。
5)安全环保部及有关单位提议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安全问题。
2、会议记录:会议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进行记录,根据会议决议的重要程度,适时形成《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纪要》,安委会主任签发。
第四条项目部属各工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
1、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制度,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研究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审定工区年度安全奖惩结果。
2、会议记录:会后形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议纪要》,会议纪要要由工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并上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二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五条项目部每年在项目部工作会议期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主持。
1、参加人员:项目部党政工领导、各工区领导及分管安全行政副职、机关部门负责人。
2、会议内容:
1)总结项目部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项目部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2)通报上年度项目部各单位安全考核情况,兑现安全生产责任书。
3)表彰奖励上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个人。
4)签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5)会议记录: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签到及记录会议内容,会议材料发各工区。
第六条项目部属各单位必须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工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参加,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负责人、技术人员人都要参加会议,会议时间、内容由各工区自行确定。
第三节月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第七条项目部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
1、参加人员:项目部领导及职能部门责任人、工区、作业队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2、会议内容:
1)学****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
2)总结上月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及对上月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处理。
3)进行安全辩识,确认重大不安全隐患,拟定预控措施。
4)通报批评上月安全考评结果。
3、会议记录:会后形成《月安全通报》或《安全简报》。
第四节安全员工作会议
第八条项目部每年在“全国安全月”活动期间派安全环保部部长参加一次全局安全科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