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0353-2013
目录
1. 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2.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及图释
3. 计算规定相似点比较
4.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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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第一章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总则
总则包括制定计算规范的目的与作用、适用范围和科学合理的计算原则等,共3条。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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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此次修订是在总结《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鉴于建筑发展中出现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本着不重算,不漏算的原则,对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统一和完善。
第一章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 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条文中所称建设全过程是指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过程。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各地面积测绘规范不一,首先应与当地规划部门沟通。如无特殊的、明确的要求,均执行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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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第一章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2 术语
建筑面积--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自然层--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结构层高--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建筑空间--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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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檐廊--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檐廊是附属于建筑物底层外墙有屋檐作为顶盖,其下部一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的水平交通空间。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门斗--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雨篷--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水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雨篷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篷、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雨篷(悬挑雨篷)。如凸出建筑物,且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则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对于无柱雨篷,如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时,也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门廊--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门廊是在建筑物出入口,无门、三面或二面有墙,上部有板(或借用上部楼板)围护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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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楼梯--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 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阳台--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主体结构--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变形缝--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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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缝是指在建筑物因温差、不均匀沉降以及地震而可能引起结构破坏变形的敏感部位或其它必要的部位,预先设缝将建筑物断开,令断开后建筑物的各部分成为独立的单元,或者是划分为简单、规则的段,并令各段之间的缝达到一定的宽度,以能够适应变形的需要。根据外界破坏因素的不同,变形缝一般分为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三种。
第一章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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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楼--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过街楼--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建筑物通道-- 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露台-- 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