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工程概况 11
第三章集成智能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33
第四章集成智能建筑中央管理系统 102
第五章建筑物设备控制与管理系统 137
第六章综合布线系统 179
第七章数字程控交换机 191
第八章有线电视系统 215
第九章安全保卫系统 230
第十章消防报警系统 256
第十一章公共广播系统 276
第十二章 IC 卡系统 287
第十三章停车场管理系统 301
第十四章多煤体信息系统 311
第十五章办公自动化系统 317
附录附录1、2、3 324
第一章总则
说明
本文件中的内容规定了符合本建设工程要求的集成智能系统总分包承担单位的工程范围、集成智能系统的总体技术要求、总分包承担单位应具备的资格,以及由总分包承担单位协调管理的各分承包单位提供的本建设工程集成智能系统中各子功能系统的工程范围,技术要求及其应具备的资格。
该工程必须经完全试运行、测试,能得到当地机关验收,操作正常,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描述和图示所示的。
词意定义
『集成智能系统』或『弱电系统』
即指仙乐斯广场内体现如下三个目标:
(1) 提供安全、舒适、快捷的优质服务;
(2) 建立先进与科学的综合管理机制;
(3) 节省能源和降低人工成本;
满足本工程下述综合功能要求的一体化集成智能系统。本工程综合功能要求可归结为:
(1) 安全性:为了确保建筑物内人身和财产的高度安全,以及提高对安全和突发事件的防御能力,必须具备防盗报警、出入口控制、闭路电视监视、保安巡逻及管理、电梯保安及运行监视、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应急呼叫等功能。
(2) 舒适性:为了提供开放舒适的小气候环境空间,必须具备空调、给排水、电力供应、灯光照明、停车场的智能控制与管理以及相应功能区域的背景音乐、卫星及有线电视、多媒体公共信息服务和基于智能卡的电子服务等功能。
(3) 经济性:为了提高物业价值,节省能源和人工成本,必须具备综合节能机制、开放的分布式网络结构及智能化、集成化的设施维护和物业管理手段。
(4) 信息化:为了方便、快捷及多样化的提供电子信息服务,构筑建筑物内的信息高速公路,必须通过综合布线系统、数字程控交换机系统、无线通信设施、卫星通信设施、网际网络系统、建筑物内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构筑信息化的物业管理和出租办公环境。
(5) 客户化:为了提供面向客户各种应用需要、综合的、柔性的、个性化的虚拟服务环境,必须具备面向业主及管理者的综合的信息控制与管理环境、面向客户的、综合的电子信息服务环境。
『技术说明』、『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即指本文中集成智能系统的工程规范。
『图纸』、『附图』即指本文中集成智能系统的技术要求的附图。
『合同』、『合约』即指本文中集成智能系统的合同文件。
『供给』指完全地、安全地及正确地供应、安装和联接指定的工作,但技术规范内有规定者除外。
『安装』指所须物料或系统及其有关附件的安装,及在供应承包方指导安装范围内进行系统调试、验收、测试及试运行。
『供应』指所须物料设备或系统及其他有关附件的供给、运输至工地试运行、保管、物料及设备储存,设计施工图、安装指导、安装后调试运行、整个系统测试、验收、保养(包括必须的人工、管理、保险、耗损、利润、储存、培训及其他一切费用),以及提供保用证书。
『类似』或『相同』指材料质量、重量、面积、设计、效能均相同或相等的指定产品。
『建设方』、『业主』:即指本系统『发包方』。
『总承包方』:即指『发包方』委托进行土建总承包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
『工地』、『现场』即指拟建中位于中国上海市南京西路388号的商办大楼。
『总分保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方』)是定义为具备提供符合本工程要求的集成智能系统(弱电系统)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系统实施)、系统开通、调试及维护、对集成智能系统(弱电系统)各子功能系统的『分包承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方』)各系统技术质量把关和工程实施全面协调管理,指导各系统『分包方』对各功能子系统所需的设备、材料、软件、专用线缆以及所有相关附件的供应、运输、设备安装、线缆敷设、接线、调试、开通、验收、直至交付
『建设方』使用(包括后期服务),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工程进展的配合及竣工,并能提供各功能子系统的培训、维护、保修、技术升级等良好服务的合法企业。
系统范围
本文件为本工程集成智能系统(弱电)总包工程招标的基本技术要求,其它各按照本工程的工程设计图及相关的技术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