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宗商品市场新征程
在全国各地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接近尾声之际,有关大宗商品市场的统一监管思路正在酝酿出炉。
《财经者独家获悉,决策层正在考虑将各地大宗商品市场的管辖权下放,即由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交易场所进行直接监督和管理。
由此,此前多头监管、监管真空的状况有望结束,大宗商品市场的建设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整顿待收关
2014年6月,为巩固2011年清理整顿工作,新一轮交易场所现场检查来袭。不同于上一轮的是,这次的交锋中有了更多的博弈。
《财经者了解到,各地方政府和交易场所一方面接受现场检查,另一方面也在为各地方经济发展诉求而“呼告”。在此过程中,“服务实体经济需求”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被多次提及。
有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结合目前各地的自贸区建设发展热情,下一步,各省政府或考虑依托各地自贸区的优势与特色,利用自贸区独有的政策优势,重点发展区域型大宗商品市场并向全国辐射。
然而,目前大宗商品市场发展实际情况仍不容忽视:大宗商品市场在满足部分实体经济需要的同时,也现实地暴露出部分市场开办者追逐短期经济效益、忽视区域金融风险甚至可能促发全国性金融风险的窘状。
2011年11月,第一轮全国范围的交易场所整肃中,曾下发《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下称“国发38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下称“国办发37号文”)。
本次清理整顿依旧以上述两文件为纲领。按上述两文件精神,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而从2011年的清理整顿结果看,仅对集中交易方式的禁止,仍不能从根本上化解大宗商品市场的风险。各地对交易模式的“变通”表述,仍然纠缠在交易模式的“是与非”而非真正发展出路的探索。大宗商品市场的发展路径仍不明晰。
资深大宗商品市场人士对《财经者表示,从各地大宗市场的运行情况和上述两轮清理整顿实际效果看,交易模式不是最重要的。市场的实际需求,是否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要才是关键。应考虑在风险可控的大背景下,进行多种尝试。此前各地大宗市场暴露的风险,与缺乏有效金融监管和有效交割有直接关系。
亡羊补牢的行动已经在省级层面展开,2014年9月以来,包括山东、江苏、浙江、吉林等省份已出台省级大宗商品市场交易规则,从交易市场门槛、交易场所股权结构、资金监管、投资者保护、经营范围和交易机制等多个方面对大宗市场进行约束。此种约束或为大宗商品场外市场对接期货市场(场内市场)提供有效通道。
路在何方?
大宗商品市场的兴起始于1990年代。彼时,各地大宗商品市场的筹建多以行业相关龙头企业自建为主,后虽因缺乏有效、有序的市场机制屡战屡败,却终因实体经济的强劲需求而屡败屡战。
而肇始于2009年以来大宗商品市场的大发展,亦可以从侧面印证,建立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已成为全国各地方政府经济体制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实践选项。
有长期跟踪大宗商品市场人士对《财经者表示,中国经济发展的确需要专业化、区域化的交易场所,但以往这些市场中的部分群体在实际经营发展中过度追求利益,将大宗商品市场过度金融化,与现货的实际需求背离。
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