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石家庄市鹿泉区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
全覆盖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重要意义,以确保在2016年底前实现我区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全覆盖、行政村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为总体目标,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为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当地优势,着重解决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考核,加强督导,加快推进,确保全区按期完成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16年4月底实现80%的村,6月底实现90%的村,8月底前,全区完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三、阶段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月20日—2月20日)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安排部署,确定乡(镇)、村分类及分步推进计划,任务分解到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2月21日—8月31日)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公开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综合考虑申报企业的电子商务或互联网行业经验、资金实力、经营规模、本地化等因素,依法依规选择确定本区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一家承办企业,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确定的建设标准、全区确定的各乡(镇)、村的分类目标任务和本地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按照要求的时限、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四)组织验收阶段(2016年7月1日—9月20日)
区商务局负责对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进行验收,并对各乡(镇)的全覆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各乡(镇)负责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进行验收,区商务局进行抽查。9月份,完成对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的验收。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9月20日—12月31日)
区商务局根据验收情况,对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进行总结,各乡(镇)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提高,巩固成效。
对确有困难、仍然没有实现全覆盖的村,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确保一村不落地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人民政府是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实施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各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形成推进全覆盖工作的强大合力。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任务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对三项重点任务做进一步的分解与细化,并逐一排出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落实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明确负责领导,以便于督导检查,确保三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检查考核,督导进度。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或商务部门要按照省商务厅的要求,与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对接,并明确人员将相关进度数据及时填报“河北省农村电子商务数据管理系统”。每月25日,省商务厅将对各地在系统填报的进展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工作进度简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