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现状及完善措施探讨
【摘要】就目前网络金融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风险针对与网络金融风险监管这一块来看,我们国家还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完善、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网络金融与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的连接不密切等诸多客观问题。
【关键词】网络金融法律体系行业协调风险监管
何谓网络金融,是在经济与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金融与网络技术有机结合的产物其内容大致上可以包括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相对应的在两种事物结合下产生的新兴事物其附带的风险形式和类别也是新兴的。对网络金融风险有客观的认识并做出加强和管理,是我国金融改革深化、稳步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从另一方面来看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相当程度的积极影响。
一、网络金融风险简析
(一)风险的来源
网络金融主要是经营电子货币和结算等虚拟金融业务,因而除了传统金融活动所存在的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之外还还具备了以下三种特有风险。
。受TCP/IP协议安全性差的影响,采用的是TCP/IP协议,该协议追求的主要目标就是简单高效,对于安全因素考虑的不是很多,大多数人由于网络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信息保密程度不强等情况,电子邮件在传输过程中很容易被窥探或截获
。网络机构很难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很难树立自身良好的信誉。一旦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不能达到大众所期待的水平,或者造成了社会上较大范围的不良反应,很容易形成网络金融的信誉风险,这样很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对网络金融的商业信心。
。网络金融法律的缺乏,我国的网络金融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经验不足、相关的法规也较为缺乏。比如:对于网络金融的市场准入、交易者真实身份的确定、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等一系列均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在这种背景下在网络经济活动中双方都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容易陷入纠纷,极大的影响了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二)风险的类别
网络技术的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在此期间网络风险的形式也呈现出多样性了,国内的网络风险大体可以归为以下几类:
。所谓“电子扒手”服务在为金融机构和用户提供的共享资源的同时被偷窃者们利用,他们通过某些手段窃取他人的网络地址从中“非法”获利。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网络偷盗造成的损失在全球范围内高达6000亿美金。
。与传统的交易不一样网络交易是一种“你不见我、我不见你”的模式来进行,不法分子通过电脑病毒或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互联网上提供各种虚假信息作为诱饵,在取得对方信任后非法进入其电脑并修改其金融软件。
二、目前我国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的现状
我国自1998年第一笔电子交易达成后,网络金融就一直呈现出飞速发展的状态,但从总体上看我们的风险监管依然存在着诸多的不足。
(一)法律体系不完善
针对网络金融这一块我国现行的法律是2001年发布实施的《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和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这一系列法律法规虽然具有一定的划时代意义,但对于某些重大问题的规定不够深入对细节的阐述也不够详细,况且网络金融的发展速度是其他行业远远不能相比的,发展的快,呈现的问题自然也就越来越多,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当下的网络金融起到的限制和监管作用可谓是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