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部分各类委员会一、各类委员会院务委员会工作制度1、两周召开一次全委会,由院长主持,每周六与院办会交叉进行,办公室主任做好记录,并对具体工作进行督办。2、传达上级指示,讨论、分析、研究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工作,当好院长的参谋。3、讨论通过医院的长远规划、工作计划及制度的制定,听取职能科室的工作汇报,指导医院的全面工作,保证院长决策的执行。4、定期、有重点的深入科室,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收集情况,提出改进措施,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经常深入医疗业务科室,调查研究有关医疗质量情况,指导业务科室工作。2、对全院的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定期进行考核、分析和评价。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情况,调整和修定医疗质量标准。4、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例会,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了解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情况,研究提出改进工作事宜。2、各委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关病历书写和管理等问题时,适时向委员会提供情况和改进建议。3、各委员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强对病案建设和技术指导,保证充分发挥病案的效率。4、协助医院管理,做好病案质量检查评定工作。遇有急需解决问题,及时向主管院长提出。技术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医院医疗技术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及技术指导意见。2、各委员应经常深入各科室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将信患反馈科教科,提交技术委员会研究改进措施。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及时解决急待解决的问题。4、认真及时做好会议记录。5、各委员有义务完成委员会交给的各项任务。教学管理委员会制度一、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全院临床教学工作,规范各项教学制度,完善各项工作程序,促进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教学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委员若干名,委员主要由临床教学经验丰富的临床科室主任和中青年业务骨干组成。三、每半年召开一次教学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下设教学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四、教学管理委员会成员要经常深入临床教研室(组),调查研究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指导临床教研室(组)工作。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调整和改进医院教学工作制度。六、各委员要积极参加教学工作会议,并有义务及时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依据《医疗机构药剂科暂行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2、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需要研究解决时,可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药事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3、由药事会主任审查每月购药计划;对临时性购药由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经药剂科主任、药事会主任同意后购买。4、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5、不定期抽查病历、处方,了解医生合理用药情况和药房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使用情况。6、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委员会的决议。遇不能裁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人员)协商,或向药剂科委员会主任报告。7、在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暂行其药剂科职能作出临时性决议。药剂科的所有临时性决议均应在下次药事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8、药事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整理、保存药事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输血管理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院献血和用血等日常工作。1、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临床用血情况及工作安排,研究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用血和献血的方针政策,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2、督促检查临床用血具体实施情况,并指导成份用血的应用。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做好本院无偿献血动员及实施。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院伦理委员会以规范医疗行为,保护受试者、研究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制意识和医德观念为主要任务。2、医院伦理委员会以《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医学国际组织理事会及世界卫生组织文献为指导原则,并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道德规范的约束。3、由医师、护士、医院管理人员、法律工作者等组成。4、本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在科室进行活体器官摘取或施行临床实验性药物前,主持听证会。5、除伦理委员会成员,需有活体器官捐赠者本人及其家属或药物应用受试者参加。6、伦理委员会确认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后需通过书面评审做出决定。评审委员意见2/3以上一致时,书面评审意见才有效。7、伦理委员会应对审查并通过方案全过程实行进展情况的跟踪,必要时对一些重大方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后续审查,但后续审查的时间间隔应按方案的性质及其活动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