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十堰职业学校
基本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基层党组织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对基层党组织来说,就是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执行,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基层党组织委员会集体决定的问题等,都应提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即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应正确处理书记和其他委员之间的关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选举制度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和要求,推选本级党组织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选举产生基层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缺额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
(三)党员管理制度
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使党员正确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工作和职责。主要内容包括: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听取党员汇报;民主评议党员;按时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内统计工作;讨论决定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按照规定处理党员党籍,包括党员要求***、劝党员***、除名、自行脱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问题。
(四)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组织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凡属党支部的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布置工作,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召开党员大会要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主要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大会议题,将会议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以便在党员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根据党员大会的内容,可适当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讨论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支部党员大会的基本程序。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基本程序是:
1. 主持人报告党员应到人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2. 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按预定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展开讨论。需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要提出具体要求。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3. 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出现的不同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等。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也要根据需要,及时召开所属党员大会,其主要内容、要求和基本程序与支部党员大会相同。
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