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
我局于2013年3月30日受理了重庆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提交的年产50000吨毒死蜱中间体配套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重庆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毒死蜱中间体配套项目
建设地址
重庆市万州盐气化工园区
建设单位
重庆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乙基氯化物生产装置30000t/a,三氯吡啶醇钠生产装置20000t/a,产品方案为主产品乙基氯化物30000t/a、三氯吡啶醇钠20000t/a、、、、、、。
排放标准
废气: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997年1月1日后的时段)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997年1月1日后的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水:拟建项目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起经重庆华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998年1月1日后的时段)三级标准后,并同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送重庆万州盐气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拟建项目乙基氯化物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乙基氯化物氯化反应废气(G1)、乙基氯化物脱溶废气(G2)、三氯吡啶醇钠酰氯化反应废气(G3)、
三氯吡啶醇钠氯化反应废气(G4)、三氯吡啶醇钠环合反应废气(G5)、二氯化硫冷凝器不凝气(G6)、氯乙酰氯混合气体冷凝器不凝气(G7)、三氯乙酰氯冷凝器不凝气(G8)和氯苯冷凝器不凝气(G9)。其中工艺废气(G1-G5)主要污染物为HCl和SO2,集中收集后依次引至两级水吸收装置(%)、两级碱吸收装置(HCl吸收效率100%、SO2吸收效率95%)和一级碱吸收装置(SO2吸收效率90%)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不凝气(G6-G9)分别通过高15m、,通过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其贡献值和叠加本底值后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有乙基氯化物和三氯吡啶醇钠工艺废水、废气吸收系统废水、循环冷却排水、地坪冲洗及含油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以及不可预见水。其中乙基氯化物和三氯吡啶醇钠工艺废水、废气吸收系统废水经新建的湿式氧化法污水预处理装置和双效蒸发预处理达到重庆华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指标后和其他废水一起进入重庆华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万州盐气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后,送万州盐气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后外排龙宝河,最终汇入长江,对长江水质影响较小,不会影响长江水域功能。
固废: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类型的主要有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工业固废包括废催化剂、包装废物、废盐、废石膏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催化剂和废包装物厂家回收利用;废石膏外卖综合利用;废盐、污水处理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由此可知,拟建项目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进行了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合理的处置,体现了国家“变废为宝、综合利用”的原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噪声: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风机、空压机、冷却塔、各类泵等机械设备噪声,其噪声级在75~95dB之间。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