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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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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docx

上传人:buxiangzhid56 2018/10/7 文件大小: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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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 约翰是美国某公司的高级顾问, 由于工作的需要, 他于 2010 年 6 月 20 日被派往公司
在北京投资的一家合资企业工作 ( 非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 ) ,美国总公司每月支付给约翰折合
人民币 50000 元的工资收入 ( 暂不考虑已纳税款扣税情况 ) ,中方企业同时付给其月工资 9000
元。 2010 年 1 O月,约翰又临时到英国的一家分公司工作 1O 天,取得英国公司支付的工资
收入折合人民币 6000 元,然后回到北京合资企业继续工作,在其离境期间,中美双方照旧
支付工资。根据资料,计算约翰 2010 年 9 月和 1 O 月在中国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 中国与美
国有签订税收协定 )
根据资料,约翰 2010 年在我国境内累计居住 1 94 天 ( 临时离境 1 O 天不削减其在华居
住天数 ) ,因此, 2010 年约翰属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非居民纳税人。
(1) 约翰 2010 年 9 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当月境内外工资、 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当月境内工作天数 / 当月天数 =(50000+9000- 4800) × 20% -3750 ] × 30/31=7090( 元 )
(2) 约翰 2010 年 1 O月离境 1 O 天所取得收入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
但 2010 年 1 O月还有 2 1 天取得由美国公司支付的 50000 元工资和中国合资企业支付的 9000
元工资仍需纳税。因此,约翰 2010 年 1 O 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当月境内外工资、 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当月境内工作天数 / 当月天数 =[(50000+9000- 4800) × 20%-3750]21/31=( 元 )
2010 年 9 月和 1 O 月约翰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7090+) 。
分析:约翰 2010 年在我国境内累计居住 1 94 天,如果约翰晚来华 1 2 天,则 2010 年
其在我国累计居住天数为 1 82 天,就会被认定为无住所的非居民纳税人,属于政策中的第
一种情形, 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 薪金, 免于申报
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约翰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 约翰 9 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当月境内外工资、 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当有境内支付工资 / 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 / 当月天数)
=[(50000+9000- 4800) × 20 %-3750 ] ×( 9000/59000 )× 30 /50=1 ( 元 )
(2) 约翰 l O 月离境 1 O 天所取得收入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 . 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 1
O 月还有 2 l 天取得由美国公司支付的 50000 元工资和中国合资企业支付的 9000 元工资。
因此,约翰 1 O 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