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儿童与教育
目标
1. 全面发展学前教育
——促进 0-3 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增加城市公办幼儿园数量,农村建立并办好公办或公建民营幼儿园和村幼儿园。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 100%以上,普及三年学前教育。
——保障残疾、流动、留守和家庭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具体措施:
( 1)加强 0-3 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 积极发展以幼儿园和社区为依托的公益性普惠
性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特别加强社区的建设,为新婚夫和 0-3 岁儿童及其家庭
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一套完整的早期保育指导机构,
加强社区与 0-3 岁儿童及其家庭的联系。加强 0-3 岁儿童科学指导,培养早期教育
专业化人才。
( 2)加大优质幼儿园的数量。 将学前教育的发展纳入城镇建设和规划, 落实各级政
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
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大力提倡社会
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重点发展农
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 3)基本普及 3-6 岁儿童学前教育。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等法律法规精神,大力
发展学前教育, 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 100%以上,促进区内优秀
幼儿园与新建幼儿园之间的有效合作,借助昆明学院的教育、科研优势,提高区内
整体幼儿教师队伍。
( 4)保障学前儿童平等接受教育。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加大政府投入, 努力解决流
动儿童入园问题,关注留守儿童的入园问题,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
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 均衡优质发展义务教育
——全面实施“双高”普九,全区义务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 100%以上,辍学率控制在 2%
。
以下,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100%
——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具体措施:
( 1)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均等化。 在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的
条件下,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均衡
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缩小东西部和城乡教育资源的差异,在办学
条件、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上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均等化,推进城乡基本公
共教育服务一体化的进程。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完善教师交流制度,
建立完备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 2)促进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本省的特点在全区内深入贯彻和落实 《中
华人民共和等接受义务教育。 督促适龄儿童入学接
受义务教育,帮助解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各级单位要采取措施防止其
辍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师要
耐心教育、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
变相开除学生。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解决学生择校问题。
( 3)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明确政府职责,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